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房产频道_2013 > 房产新闻
衢州楼市新政解读: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楼市平稳健康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2-10 08:43:23

  昨天上午,市政府正式印发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商品住宅用地统一管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市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化房地产服务环境、加强市场监管等六方面进行规定,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用地“一个龙头出水”

  《意见》中规定市区范围内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项目,一律报经市区规划土地联席会议研究,做到“一个龙头出水”。

  根据市区空间发展战略以及房地产市场情况,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市区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项目,确定土地上市区域、规模和时序。进一步规范一级土地市场竞争秩序,依法严格控制竞买人资金和资质条件要求。

  改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意见》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也进行市场化改革。

  根据《意见》要求,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取消农民自建房和拆建安置,大力推行公寓式安置和“房票”安置。集体、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一般采取土地出让配建、政府采购或回购等市场化方式筹集。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

  落实住房贷款支持

  大家普遍关心的金融信贷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意见》中也有明确内容。

  各银行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速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意见》内容加大住房公积金信贷支持力度。申请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其中属商品房的,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面积90平方米以上(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属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证上载明购房价值的5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首次申请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证上载明购房价值的50%;如属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同上,贷款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基准利率的1.1倍。

  实施职工户籍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户籍在本市的职工,持在本省范围内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可向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套数认定,以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实际拥有商品住房套数为准。

  优化房地产业服务环境

  为了切实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意见》中也明确指出优化房地产业服务环境。对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市地税部门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对尚未施工的项目提出户型结构调整的,在不改变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土地出让规划指标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审批。

  加强市场监管防范风险

  对已取得建设用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土部门要督促其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竣工和交付,确保形成有效投资。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在建或已预售房地产项目,应建立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的联动协调机制。与此同时,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引导,积极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引导企业合理定价和居民理性消费。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记者 祝春蕾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