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频道讯 12月2日凌晨6时许,江山市石后村1-4号江山星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由于制粒机在压制过程中与金属摩擦引发火灾。事发后,该单位员工立即组织开展自救并报警。员工及时运用厂区内消防设施对火势进行控制,并在消防队员还在途中时,已迅速将火灾扑灭。由于企业自救及时,处置得当,此次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且仅造成约900元的财产损失。
2013年10月30日凌晨4时许,位于江山市贺村镇棠坂村朱塘峰的江山市福马木纤维厂厂房起火燃烧,由于企业主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且没有及时开展自救控制火势,火势迅速蔓延至与其临近的江山市铭望世家门业有限公司厂房,此次火灾过火面积共2957平方米,烧毁福马木纤维厂及铭望世家门业厂房、机器、原材料等物品若干,造成财产损失约299万余元,无人员伤亡。
同样是厂房着火,结果却大不相同。据了解,江山市福马木纤维厂业主消防安全意识较为薄弱,企业内部消防设施缺乏,且没有定期维护,员工自救能力也较差,而江山星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主消防安全意识较强,厂房内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完善,并经常性地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练。而这得益于江山市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江山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自工作开展以来,江山市迅速成立由叶美峰市长任组长,叶骏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廖庆荣副主任任组长,公安、消防、安监、规划、供电等相关单位技术骨干为成员。工作组先后4次深入竹木加工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调研家具厂、锯板厂、木分厂等不同类型竹木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标准。在工作组的大力督促指导下,贺村镇已完成640余家竹木加工企业的排查,相关部门与辖区企业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280余份。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大大提高了企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
此外,市消防大队每周利用半天深入企业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消防演练,有效地提高了企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