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科学规划,创新环保政策。一些地区城乡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布局分散,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应在城乡建设规划中纳入环保规划,做好城乡建设的可行性评估,严格控制土地使用,减少对农业用地的破坏。在推进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应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城镇发展给农业带来的污染。同时,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创新环保政策体系,建立环保补偿机制,使城乡建设受益地区对环境受损地区进行利益补偿;建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环保政策体系,将原来的强制性政策逐渐转变为引导性政策,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响应政策,积极投身环境保护。
完善法律法规,注重公众参与。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统筹城乡发展,应建立健全城乡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或条例,制定具有强制性的标准体系,使城乡环保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应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城乡环保政策的制定、评价以及执行,在环保立法和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环保部门应为群众参与提供便利渠道,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满足群众知情权,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认识,让群众主动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并对城乡环保工作进行监督。
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当前,我国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关键性环保技术落后,环保推广体系也不够健全。各级政府应把城乡环境保护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畅通社会融资渠道,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力量。同时应认识到,环保工作离不开科技支撑。拥有专业技术的环保部门和环保科技企业,可以为治理城乡建设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提供技术手段,是环境治理和修复的主要力量。应加大对这些部门和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它们将环保知识和技能推广到基层、普及给群众。此外,还应在城乡居民中大力推广利用新能源,尤其是太阳能、沼气等适合日常使用的清洁能源。
拓宽途径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拓宽环保宣传的途径渠道,进一步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是城乡环保工作的基本环节。应发挥报纸、期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加强互联网和移动新媒体传播,广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法律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完善信访、电话举报等制度,鼓励群众揭露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在城乡环境保护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督促他们深入基层,将环保知识和技能手把手地教给群众,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环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