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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0项行政处罚 有了裁量基准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30 09:08:18

  严格执法尺度,细化执法标准。截至本月底,我市共细化8490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在浙江省率先全面完成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

  昨天下午,衢州市区的吴先生收到一份市综合执法局的处罚决定书。吴先生因无证经营小吃,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以前碰到这种案件,按相关规定,可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的自由裁量权限很大。”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王刚说,根据市里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要求,吴先生无照经营面积在五平方米左右,依法处罚500元。

  规范限制自由裁量权,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执法不公现象。据悉,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对市本级47个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进行了自由裁量规范,将1196项行政处罚事项,细化为8490项裁量基准,使行政执法更加标准化。市法制办副主任邓胜斌介绍,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原则,一方面要有利于体现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要助推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如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裁量,我市细化为四档:书面形式责令改正、依法查封施工现场、罚款、强制拆除。有了这样的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当事人心服口服、执法工作得到更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工作推进速度更快,也减少了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来源: 衢州日报 作者: 向罡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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