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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因家庭暴力引发案件:女友要分手 他大打出手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27 08:47:30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侵害界定为家庭暴力。与家庭暴力非常相近似的暴力行为,如仍然共同生活的前配偶或者虽未结婚登记,但已形成稳定男女同居关系的情侣之间发生暴力事件,司法实践中频频发生,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昨天,乐清法院公开了三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

  他对女友大打出手,造成她多处受伤

  家住乐清芙蓉的蔡某,属于大龄未婚男青年,三十出头才相亲认识小文(化名),相处一段时间后,小文觉得蔡某脾气暴躁,且性格不合,于是提出分手。蔡某死活不同意与小文分手,并扬言如果小文离开他,他将对小文及小文家人不利。

  蔡某受小文分手言行的刺激,对小文更加不友善了,经常拳脚相加。小文实在忍受不了蔡某的行为,偷偷地离开了蔡某。

  2012年6月一天,蔡某在乐清虹桥的一个小巷口找到小文,要带小文走。小文不从,蔡某便大打出手,将小文打伤。经乐清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小文右侧鼻骨骨折、右眼眶内侧壁骨折等,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案发后,蔡某家属与小文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小文6.6万元。

  乐清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为有效避免蔡某再纠缠小文,确保小文人身安全,法院对蔡某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判决书主文第二条写道:“缓刑考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小文。”

  不甘分手,他骚扰威胁还想杀死对方

  云南籍男子刘某与老乡阿莲(化名)来乐清打工后认识,2010年10月开始同居生活。去年5月,阿莲提出分手,刘某不肯。去年6月22日,刘某到乐清市石帆街道阿莲的暂住处骚扰。阿莲打110报警,民警出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后离开。

  之后,刘某以要进屋收拾东西离开为由骗阿莲,进入阿莲的房间。刘某提出要阿莲赔偿损失5800元,并赖着不走,阿莲再次报警。此时,阿莲的行为激怒了刘某,刘某便起意杀死陈莲。刘某先拿毛巾捂阿莲的嘴巴,但被阿莲挣脱。接着,刘某又用菜刀将一条电线分开,想用带电的电线电死阿莲。阿莲挣脱后往外跑并喊救命,逃到河边时被刘某抓住。此时的刘某企图与阿莲同归于尽,将阿莲抱起放到河边的栏杆上,欲推到河里。阿莲边喊救命边拼命挣扎,并用双手紧紧抱住栏杆。闻讯赶来的群众,制止了刘某的行为。

  乐清法院认为,刘某一而再、再而三地实施以报复为目的分手暴力,不将被害人阿莲置于死地不罢休,其主观恶性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年。

  见前妻和情人一起,他拿刀砍伤她

  乐清清江男子吴某,十几年前与前妻彩霞(化名)离婚,后来,他们又生活在一起,但没有办理复婚手续。

  去年春天,吴某发现彩霞可能有“相好”的,但留意一段时间,又不能抓到真凭实据。去年5月1日,吴某骗彩霞说自己要去外地一段时间。彩霞见吴某走后,便将情人带到家中。

  吴某当天回到自己家中,发现彩霞与情人躺在家中卧室里。吴某顿时火冒三丈,拿西瓜刀将彩霞砍伤。经乐清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彩霞面部、额部、右上肢等处受伤,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案发后,吴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吴某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彩霞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吴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最终乐清法院判决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赔偿彩霞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两万多元。

  律师告诉你

  家庭暴力受害者怎样保护自己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海霞婚姻工作室负责人詹海霞

  家庭暴力在现实婚姻家庭或同居关系中存在较大的比例,很多家庭受“家丑不可外扬”思想的影响,不愿暴露家庭暴力。家庭暴力通常分两类,一类是承受肉体折磨的热暴力,通常发生在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家庭;另一类是承受精神折磨的冷暴力,通常发生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家庭。

  在家庭暴力中,受害人大多数是女方。面对有暴力倾向的人,当双方发生矛盾时,弱势方要隐忍,不要为图口舌之快而激怒对方,避免招致暴力造成自身伤害。如果暴力已经发生,受害人要想法脱离暴力现场或大声呼救,避免严重后果。暴力发生后,可以告诉双方父母干涉解决,或要求施暴者写下保证书,避免再次发生。

  为了避免与制止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是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相信该法的施行将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有关组织投诉和求助。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立即出警。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赡养、抚养、收养、继承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当然,上述保护措施在温州地区已经铺展开,受害人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共同适用。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相关链接

  家庭暴力引发的命案

  -叔嫂恋酿成杀人分尸案。贵州男子陶某与嫂子刘某有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同居。但在同居期间,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在今年1月6日凌晨,陶某趁刘某熟睡,手持榔头击打她头部致其死亡,用菜刀分尸后,分三次将尸体抛弃。

  -恶儿媳锤杀婆婆。今年3月1日,永嘉65岁的柯大妈家里遇害,在调查中发现凶手是儿媳陈某。陈某一直对婆婆不满,结果对柯大妈痛下杀手。

  -儿子劝架护母遭误杀。在今年3月11日,11岁小男孩小奉遇害,而疑凶却是他的亲生父亲王某。经过调查,小奉是在劝架时,遭父亲误杀。

  -三轮车夫杀情人分尸案。河南籍男子谭某在瑞安骑三轮车谋生,他与女老乡范某同居在一起。今年4月28日,谭某与范某发生了争执,谭某杀害了范某进行了分尸。

  -鸿基命案。今年7月30日,龙湾区蒲州街道鸿基花苑6幢一户居民家发生一起惨案。疑犯周某躲在前妻家中,持刀杀害前妻何某父母及弟弟,3岁亲生女儿被捅伤,周某行凶后自杀。

  -女子割喉杀夫。在瓯海务工的江西女子姚甲称丈夫方某在外有情人,在家又经常殴打自己施家暴,于是她就用实心铁棍猛击丈夫头部,并用菜刀割开丈夫的脖子,将其杀害。

  -杀女抛尸案。今年8月30日凌晨,平阳男子张某在自己家里,将12岁女儿小甜杀害,并将小甜尸体扔到茅厕里。案件被侦破后,张某自称是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小甜,且小甜近期叛逆行为致其故意杀人。

  -弱妻杀夫案。今年11月4日凌晨,安徽籍妇女姚乙拿起平日所穿的连裤丝袜,缠绕丈夫杨某脖子,将其勒死,并打电话给公婆来收尸。姚乙归案后,自称平日里遭遇丈夫杨某的多次家庭暴力。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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