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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医疗机构暗用“拼药”盈利 经查实被罚617万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25 13:44:46

  图片来源网络

  现实生活中,“拼车”很常见,但对于“拼药”行为,你是否听过?一支药,一个患者一次用不完,而医院医生让几位使用同种药物的患者合用一支药物,收取两支药的价格。这样的盈利模式是否合法合规?

  近日,《浙江民情在线》记者调查发现金华市人民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文荣医院等医疗机构,利用“拼药”行为,净赚上百万元。

  医院“拼药”是病房里常规做法

  为了弄清医院利用“拼药”行为,记者对金华市相关医院展开了调查。在文荣医院,该院党委副书记祝维松介绍,“拼药”是病房里一种常规的做法,这有利于解决环境污染,药品回流市场等不良行为。

  “我们讲起来也是好心好意的做法,特别是小儿的药,一般是针剂,每次用不完,打开后浪费掉也比较可惜,一支药分开来用,这种情况是有的”,在祝维松的讲述中,他认为这种做法在病房里常见。

  他说,一些医务人员利用手头便利,给自己的亲戚或朋友用多余的药品,容易起医疗纠纷;另外还有医院外面的一些药贩,时常公开贴回收药品,药品回流市场,在管理渠道上都有问题。

  因此,医院专门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由于药品进货、出货、管理、验收把关都非常严格,为了解决剩余的药,2012年,文荣医院根据护理部提出的意见,对剩下的药品统一收回药房,药房按照正常的出库提供给病人使用,多出来的钱以鼓励的形式,10%的钱给病房奖励,剩下90%的钱作为医院里统筹支出。祝维松介绍,文荣医院自2012年开始“拼药”以来,医院得利100多万元。

  祝维松说,“拼药”现象并非文荣医院特有,金华市各家医院基本上都有类似问题,浙江相关部门早在去年就已经了解过相关情况,但没有具体指示下一步该如何做,所有也没当一回事。据了解,目前文荣医院对剩余的药品处理方式为“该扔就扔”。

  卫生局:建议医院不要拼药

  面对医院“拼药”行为,作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又是如何看待这个事情呢?金华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吴志明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事后告知记者称,“分管副局长说这个事情不能说,省级医院也有这个情况。”

  在金华卫生局办公室,保健办副主任张玮琦给记者的解释是,“拼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他们无法处理,保健办查的只是药品质量,“拼药”并没有质量问题,主要是财务核算的问题。

  根据张玮琦的描述,金华市卫生局知道“拼药”情况后,对相关医院进行了检查,了解到医院对“拼药”资金进行处置时,主要药房报损,还有部分用于病人欠钱(呆账)及对口资源等。

  “这个情况各地都差不多,因为药品的处置,如果说不按照规范处理,医院不回收,肯定会流通到社会上去,另外就是把剩余的药品丢到外面,环境污染也比较大。”张玮琦表示,卫生部门只有行业监管,建议医院不要拼药,对“剩药”处理,要么告知消费者,要么扔掉。

  拼药”更需要法律来规范

  尽管卫生部门对“拼药”行为没有做出明确要求和限定,但记者在杭州的一些医院了解到,“拼药”现象其实在不同阶段、不少医院都存在这个问题。而且,“拼药”究竟是医生行为,还是患者要求,或是医院制度,更需要有法规文件来规范。

  一次用不完一支药,而打开的药时间一长,药性、药效都会有所改变,丢掉很可惜,这种事情在儿科是最常见的。“儿童,尤其是新生儿,每日、每次用药量非常少。”浙江大学儿童医院一医生介绍,医院用药本着“当省不用、当用不省”的原则,但在现实情况下,医院一般药品只有两种规格,缺乏小剂量包装药品,很容易产生浪费。

  在街访过程中,周围有些杭州市民表示能够接受医院的“拼药”行为,“这是件好事,在药品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半价出售给患者,这样可以避免药物丢弃造成的环境污染”、“如果医生完全是为病人着想,在没有任何利益驱使下,拼药也是为社会实实在在地办实事”。

  同样也有医疗机构相关人士认为,“拼药”面临着如何操作、怎么管理,特别是责任认可、风险承担等问题。“拼药”是把双刃剑,做得好了医患双方皆欢喜,可一旦出现事故及纠纷,医患双方都会受到伤害。

  “拼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遭罚617万元

  记者近日从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14年7月份至今,该局经检支队针对当地多家医院暗自利用“拼药”手段侵犯患者知情权的行为作为案件查办的突破口,展开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已查处案件4起,处罚共计617万余元。

  “拼药”行为是指医院将一支药分配给同时需要该种药品的几个病人使用,但是在收费时又按照每个病人使用了一支完整药品的价格收取费用。例如,某针剂的最小包装单位为每支10ml,实际一名病人需要使用5ml。医院就将两名同时需要该药的病人“拼”起来使用该支10ml的药品,但仍然向每名病人收取整支10ml药品的费用。

  办案人员通过对前期案源信息分析研判,通过查阅医院的药品管理账目确定药品非正常且数量巨大的“盘盈”。由此线索入手提取了各家医院全部的药品“盘盈”账目,查明医院采购的药品入库及出库流转情况及“盘盈”收入的记账情况,并依法进行了“拼药”不正当行为证据固定。

  最终,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涉案各家医院在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在病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拼药的方式获取利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了未能履行经营者义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要求涉案医疗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陈中志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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