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21 08:46:29
我市提高市本级城乡低保标准
城乡低保户每月分别增加60元、57元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今年8月起,我市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本级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的40%确定,即每月540元,比8月前增加60元;农村低保标准按城镇低保标准540元的72%确定,即每月389元,比8月前增加57元。8月1日至11月1日的差额依照“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原则进行补发。市人力社保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我市已发放低保金10982.16万元,惠及城乡低保37444户58027人。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记者 余慧娟 通讯员 郑文正
编辑:
徐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