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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者为“广场舞”正名:老年人舞动的寄托与激情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12 14:17:23
 
福州代表队进行自选套路健身秧歌交流。 高淑萍 摄
漳州代表队进行自选套路健身秧歌交流。 高淑萍 摄

  每天清晨或傍晚,人们在公园、社区空地,不时总能看到大妈跳着广场舞的身影。在娱乐健身的同时,随之而来的音乐扰民,随意占用公共场所等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引发不少争论。

  本月9日至11日,福建省第九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在漳州市举行,来自全省各设区市、省直、行业系统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17个代表团约2500人参加交流展示,其中百余名服装艳丽、舞步轻盈的健身秧歌舞者格外引人注目,他们中很多人都是广场舞爱好者,中新网记者借此机会就“广场舞之争”采访了舞者以及有关专家。

  广场舞成空巢老人“寄托”

  手持红方巾、轻摇彩绸扇、踏着步点扭动腰肢,一曲秧歌下来,虽是满头大汗,但参赛者脸上始终挂着笑容。刚跳完健身秧歌的陈阿姨对中新网记者说,“跳舞总是给人一种激情向上的感觉。”

  “广场舞对于老人来讲是一个不错的运动,现在出现老年人‘空巢’现象,很多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老人家除了在家里看孙子外基本没做什么,如果没有参加其他活动生活将会很单调。”陈阿姨说,她平时也会去跳广场舞,或者参加一些高雅的活动提高修养陶冶情操,“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学。”

  街舞、现代舞是很年轻人喜欢的运动,而广场舞则是中老年人热衷的活动。“在公园里跳的广场舞是属于群众性的,而健身秧歌则是在普及上的提高,差不多都是一些骨干,跳完之后再回社区教另外的人,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对于老年人的学习交流都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陈阿姨说。

  “广场舞之争”专家:不能一禁了之

  随着参加广场舞人群的增多,“大妈”、“广场舞”突然成为中国社会的特殊符号,由此所带来的噪音、扰民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

  对于“广场舞之争”,福建省老体协副主席孙君梅认为,“这个问题很多地方都反应了,现在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协调工作,这个只能靠协调,不能禁止。”

  孙君梅表示,广场舞比较大众化,对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起到很大作用,所以需要靠大家相互支持理解和协调。目前,相关方面也规定,如早上时间不能太早,晚上也不能跳太晚,音量也要做调整不能开太高等。?

  构建广场舞与公众的和谐关系

  如今广场舞逐渐成为老年人室外健身方式之一,颇受社会关注。闽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赵教授告诉记者,广场舞动作难度不大,能达到体育锻炼的目的,促进身体锻炼,又有休闲娱乐、人际交往的功能,加上其音乐节奏都很适应中老年群体,因此广场舞深受中老年人的喜爱。

  获得此次健身秧歌自选套路和规定套路金奖的福州队成员陈阿姨,可以算是一名资深舞者,她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国家对老年人的生活活动等方面应该说是很重视的,一个好的社区文化对于社会的安定和稳定也起到一个积极的作用。

  “现在我们所要的全民健身是有促进身体锻炼有流汗,还有一个是必须有体育方面的动作技能。”赵教授说,不管是舞蹈艺术还是体育健身活动其界定并不明显,只要能让身体得到锻炼并含有一定的运动技能就是值得考虑的体育活动。

  除了舞者自身的原因外,赵教授认为,广场舞之所以会造成噪音扰民的情况,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舞者没有一个合适的锻炼场所,“这个要靠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引导,提供一些场所,规定适当的时间,那就比较不会出现广场舞扰民的问题了。”(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高淑萍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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