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抚顺乘车来沈,自称就为了能给80岁老母亲买包子,不料在购买3斤包子时遭拒,只能空手而归。一气之下,女子将包子铺上告法庭。
想多买包子被店方拒绝
昨日王女士回忆,11月4日下午,她从抚顺乘车来沈,就为了买几份某名店的包子。“我母亲80岁了,上次给她买过一次,老人说还想吃。”王女士说,自己在北京工作,没时间照顾母亲,这次自己无论如何也得办到。
当日13时30分左右,王女士在沈阳太原街这家包子铺内排队要买3斤包子,结果遭到店员拒绝,理由是店铺规定每人限购2斤。王女士说之所买3斤包子,一是想让老人多吃几顿,二是也给自己弟弟尝尝,弟弟从小重病,也没吃到啥。
随后,王女士找到包子铺一名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后还将身份证拿给对方看,但仍旧遭到拒绝,并被包子铺内工作人员告知,一斤也不卖给她。
争论中有顾客劝王女士,并愿意将手中买到的包子卖给她,“但我没要。”
王女士随后拨打了110报警,想要说说理,同时在包子铺内等了约一个小时,“最后我离开时,也没有卖我一个包子。”
店铺:限购因产出包子数量有限
昨日,王女士再次来到太原街这家包子铺,店铺一名魏姓管理人员接待了她。
该管理人员介绍,近期店里确实施行了限购,每名顾客只能买2斤包子。限购其中一个原因是防止黄牛党来店里倒卖包子,近期在辽阳就发现了类似情况。同时,每锅蒸出的包子数量有限,如果一位顾客一次性买得多,必将影响到其他顾客。该管理人员表示,可以让店铺老板给王女士赔礼道歉,可以给王女士拿2斤包子。
对于该答复,王女士表示不能完全接受,希望店铺赔礼道歉的同时,及时在包子铺门店张贴限购通知,并给予自己相应的交通费补偿。
昨日记者致电该名管理人员,对方称,王女士提出的要求他们并不认可,但对于限购通知的建议可以采纳。
消费者递交诉状状告包子铺
“我并不是为了多少钱,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昨日,王女士拨打了和平区太原街工商所的举报电话。
工商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确实像王女士说的买包子遭拒,将第一时间对该包子铺进行劝告,限购没有预先通知和随意拒绝顾客都是不对的。
13时许,王女士来到和平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反映买包子遭拒一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对于公开道歉和索要赔偿,工商局没有权利干涉,建议王女士再去其他部门问问或者进行法律维权。
15时许,王女士又来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起诉状按照程序递交给法院。法院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将按时通知这家包子铺,稍后让王女士等通知做好开庭的准备。王女士说,在诉讼书中,她写了公开道歉和损失赔偿两个方面。
-律师说法
顾客享有公平交易权利
昨日,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徐志国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及相关规定,包子铺对消费者拒卖包子的做法是有些不妥。
顾客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享有公平交易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不仅体现在交易价格上,还体现在交易条件上,对于交易的主体应该是公平的,不应该将商品选择性卖给顾客,也不应该在没有提前通知顾客的情况下施行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