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城市规划区内建自建房被责令停止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07 11:02:35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接到群众投诉,称市区荷花三路与荷花西路的交叉口有一处空地正在建房,施工噪声影响了周围居民。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这处新建住房的一楼已经建好,正浇筑一楼楼板。检查人员责令停止建房,再做进一步地调查。
通过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这一建房的空地属于柯城区双港街道五湖村的白凉亭自然村村民余某。当被要求停止建房后,余某表示了疑惑,因为建房的空地是他家原先老房子拆除后的空地,并且有规划局的审批许可。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执法人员来到了市规划部门审批服务处,经了解,2012年11月,他们确实对余某提出的申请进行了审批许可,但许可的内容是同意余某进行房屋修缮,而非房屋拆除重建。由于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条文要求进行施工,余某已建成的房屋部分要进行拆除。
据了解,根据今年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的会议精神,今年起,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一律取消农民自建房,全面推行公寓式安置。根据规划,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2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将不得再新增农民自建房,只能结合城中村改造和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等工作,实施城市社区化改造,由各片区统一实行公寓式安置。下一步,我市将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具体部署。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通讯员 孙天泉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