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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秋收时节下山抢粮 结队行动与人打游击(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04 08:45:11

  每逢秋收时节,西安市长安、蓝田、周至等居住在秦岭山脉沿线的农民,便围绕着田地里即将成熟的土豆、玉米等庄稼,开始和山上的野猪展开艰苦的攻防大战。

  村民反映,野猪损害庄稼的情况,一直都存在,然而近十年来一年比一年严重。这一两年,明显感到野猪的数量越来越多。

  林业人士说,近年来生态保护政策实施后,野猪以其繁殖快、无天敌的生存优势,种群快速扩大。

  野猪之祸

  土豆遭毁灭性破坏玉米棒芯没颗粒

  连日来,华商报记者走访了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三个县区沿秦岭一带的村落,提起野猪,农民大多摇头叹息。

  据村民反映,野猪损害庄稼的情况,一直都存在,然而近10年来却一年比一年严重,近一两年来更是尤为严重。究竟山里有多少头野猪,谁也说不上来,但明显感到野猪的数量越来越多。10月21日,长安区五台街办老龙桥村。

  村主任周小毛介绍,该村共计村民48户168人,耕地面积300亩。近十年来,野猪年年都会损害村民的庄稼,近一两年来更是愈发严重,常常是前脚赶走一群,后脚又来一群,被野猪糟践过的田地里,土豆、玉米往往被啃光吃净。村民自给自足的白菜、菠菜、豇豆等蔬菜,也常常遭到野猪的掠食。

  野猪对庄稼的糟践,让农民们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2014年春夏之交,村民何石根种了一亩土豆,按往年正常产量,能收300多斤,但不幸的是,今年他的土豆被野猪盯上,收获前,虽万分小心,仍难逃厄运,就在即将收获前的一个晚上,遭到毁灭性破坏,何石根忙不迭地抢收,可只收了可怜的20来斤鸡蛋大小的土豆蛋蛋。

  老龙桥村的300亩耕地位于村落3里之外的山腰之中,分布在一条山间河道的两侧。在村民骆毛娃的引领下,华商报记者攀爬崎岖的山间小径,来到一片收获过的玉米地里,随处可见没有颗粒的玉米棒芯。骆毛娃告诉记者,这些玉米芯,便是被野猪糟践后遗下的。骆毛娃又引领记者跨过水流湍急的河道,来到对岸一片尚未收获过的土豆地里。这片土豆地里叶蔓青黄,但每走几步,便可以看到几个碗口大小的坑洼。骆毛娃说,这便是被野猪拱过的痕迹,下面的土豆已被野猪偷吃了。而在这片耕地的东西田埂,则用黄泥布拉起围挡,南北两侧用树枝扎起篱笆。这些都是村民为防止野猪损害庄稼而费心设置的障碍。地里被野猪拱过的坑洼则显示,这些障碍对于野猪而言,形同虚设。

  野猪战术

  专挑重的包谷秆啃轻的都不啃

  10月22日,蓝田县蓝桥镇蓝桥村。这是一个美丽的小山村,村民老丁说,这个村共有1200多村民,田地面积只有900来亩。

  “野猪祸害过后就像犁过一遍一样,几乎破坏光了。”老丁说,村上之前种玉米、小麦、土豆,甚至还有村民会种些蔬菜供自己食用,但这些作物都是野猪喜欢的食物,“今年的庄稼最少有接近一半糟蹋在野猪嘴里。”老丁无奈地说,村民老魏今年种了一亩玉米,收获前每天夜间都要到田里值守,驱赶野猪,可有一天晚上因家里有事未能到地里去,次日再去一看,玉米地已经一片狼藉,几乎没有像样的玉米棒留下。老丁说,近些年来山猪的祸害,让村民难以坚持下去,不少人放弃种植粮食,甚至放弃种地外出打工。

  该村五组76岁的村民林振贤介绍,实际上,附近的山上一直有野猪出没,但以前好像没有现在这么多,“那坏东西精得很,都是成群结队出没,到地里以后会先用头碰一碰包谷秆,如果重说明包谷棒子大,会立刻把包谷秆啃倒,要是轻,就不碰了。”林振贤说,狼和豹子是野猪的敌人,但近些年这些动物好像不多见了,野猪反而常常出现。

  一位女村民介绍,就在几天前,在南坡上,村民曾合力用棍棒、农具打死两头体型庞大的野猪,着实出了一口恶气。

  会用游击战人追猪退、人退猪追

  “人常说‘笨得跟猪一样’,而野猪不但不笨,还特别聪明。”长安区老龙桥村村民骆毛娃说,野猪出动时,从来不单独行动,都是成群结队而来。如果糟蹋庄稼时,被人发现,一听到人的吆喝声,野猪群便迅速离开,转移到稍微远的地里继续偷吃庄稼,一旦人离开,它们又再次返回,就像和人打游击一样。而且野猪速度奇快,人很难抓到它们。

  为了防止野猪糟蹋庄稼,村民也想过不少办法。起初是在地里扎草人,前些年还管用,后来时间久了,对野猪就不起作用了。之后,群众又想过敲锣打鼓、放鞭炮等方式驱赶野猪,但是村民只要离开,野猪片刻便至,根本不起作用。而有些村民则在田地四周扎上围挡,以防止野猪进入,但对于力大无穷的野猪而言,围挡根本就拦不住。在庄稼即将成熟时,有些村民干脆在地头搭建庵子,住在地里看护庄稼。这倒是能起到作用,但非常熬人,而且也极其危险,因为掠食庄稼除了野猪,有时也会有黑熊,而且野猪有时也会攻击人。

  农民作为防守一方,手中除了棍棒、农具之外别无长物,不得已只得试图重新拾起老一辈的传统捕猎方法——电猫、下套、挖陷阱……“但这些方法,都被定为违法行为。”蓝田县蓝桥村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就在他们周围的山里,就有不少村民偷偷设置了捕猎装置,也只能碰运气,并不能有效减少野猪数量。

  人的反击

  每年2000头猎杀指标因没枪没钱无法落实

  既然野猪已对村民构成灾祸,政府为何不组织狩猎呢?

  实际上,政府部门早已关注到该现象,并已出台相应措施,就是每年下达一定数量的捕猎指标。

  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局调研员孙新仓说,近几年,省林业厅每年都会下达野猪狩猎计划,长安区林业局也根据省林业厅计划,制定相应的狩猎计划。但由于国家枪支管理非常严格,又没有专业的狩猎队伍,以及缺少相关的财政支持,因此,每年的野猪狩猎令几乎都是一纸空文。

  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吴晓平介绍,近年来,西安市林业局每年能接到2000头左右的指标,但因没钱没枪等原因,指标根本无法落实。

  根据有关规定,合法的狩猎工具,其实就是猎枪。但猎枪的审批手续非常麻烦,必须通过省级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加上没有专业的狩猎队伍,一旦狩猎中因为使用猎枪而出现其他意外,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狩猎计划无法执行,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枪”。

  “确实如此,各种客观因素造成猎捕指标无法完成。”蓝田县林业局资源管理科科长蒋虎平称,2005年,蓝田县曾组织公安等部门组成狩猎队,批专门经费、枪支弹药,但经过两三个月的狩猎,仅猎获一头野猪,“野猪太聪明了,花费代价太大,收效却很小。”蒋虎平说,当年蓝田县的猎杀指标是350头。

  老猎人20多年没摸过猎枪了

  长安区老龙桥村村主任周小毛说,他们近几年每年都会接到十多头野猪的狩猎计划,但是没有猎枪、村里也没有专业的猎人,根本不可能猎杀野猪,完成狩猎计划。该村58岁的田文国是一位老猎人,他告诉华商报记者,他有20多年没摸过猎枪了,之前,滦镇新村一带还有一个十多位猎人组成的狩猎队伍,后来将猎枪上交国家之后,队伍就散伙了,他20多年没摸过猎枪,狩猎技术早已生疏,即便现在让他端起猎枪,他也没有把握能够成功狩猎野猪。

  野猪伤人能不能获赔?

  野猪不是“省重点”伤人损财国家不补偿

  让农民想不通的是,同样是保护动物,如果人身、财产遭到黑熊的伤害、破坏,则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而遭到野猪伤害、破坏,却没有相应的补偿。

  长安区老龙桥村村民何石根2013年遭到黑熊袭击后,脸部、腿部严重受伤,他领到了数目不菲的补偿金。受伤后,何石根也曾对政策有所了解,谈及此事,他甚至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亏是黑熊伤了我,要是野猪的话,听说按政策我只能自认倒霉。”

  事实上,的确如此。据了解,陕西省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规定,在正常生产生活及合法的范围内,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伤者治疗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报销,还可获得最高为全省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损害补偿。医疗救治费和损害补偿费省级财政负担80%,设区市、县级财政各负担10%;造成农作物、经济林木、家畜损害的,损害补偿费省级财政负担20%,设区市、县级财政各负担40%。

  但遗憾的是,相比“省重点”黑熊而言,野猪只能算是“一般性保护动物”,所以对于野猪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被排除在该规定之外。

  据了解,长安区2005年至2013年来,所有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员财产损害情况存档卷宗显示,共发生22起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伤人损物事件,政府补偿金额共计507103.26元。其中10起伤人损物是黑熊所为,其余是麂子、羚牛所为,但却没有野猪。

  吴晓平介绍,目前西安市林业局已向政府提出申请,将对周边动植物保护进行调查,“其中就包括野猪等一些动物种群大概数量的估算,及与周边环境产生的相互影响。”吴晓平说,至于是否会有政策上的变化,还要等政府批复。

  野猪为啥越来越多?

  生态变好繁殖快、没天敌

  野猪栖息于山地、丘陵、荒漠、森林、草地和林丛间。环境适应性极强。白天通常不出来走动,一般早晨和黄昏时分活动觅食,中午时分进入密林中躲避阳光,大多集群活动,4至10头一群较为常见。野猪的食物很杂,山林中的橡果、青草、土中的蠕虫、鸟或者野鸡的卵、野兔、豹子或豺狗等动物的幼崽,甚至连蛇和蝎子也会捕食。

  据了解,野猪一般年可产仔2~2.5胎,每胎8~16头。野猪的天敌有虎、狼、熊、豹、猞猁等野生动物。野猪严格遵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准则,受到人类侵扰或攻击时,野猪才会向人类攻击。

  “实际上,西安紧邻秦岭北麓,除了蓝田、长安以外,周至、户县等沿山地区都有野猪出没。”蓝田县林业局资源管理科科长蒋虎平介绍,近年来,陕西省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改善生态的措施取得良好效果,野猪以其繁殖快、无天敌的生存优势,种群快速扩大,因为单位面积内食物量有限,部分野猪开始向周边侵犯,出现野猪与山区及周边群众“抢粮”的现象。

  新闻链接

  野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2014年1月12日凌晨1时许,一头200多公斤重的野猪,从旬邑县太村镇东河村村民符杰家的窑顶掉进院子,受惊吓后又一头冲进窑洞,将主人18岁的儿子咬伤。民警赶到后,为避免野猪再伤人,连开7枪将野猪射杀。

  2013年8月12日,一头上百公斤的野猪蹿至南郑县梁山镇街道,四处冲撞连伤2人,民警抓捕未果,5枪击毙。

  2007年1月19日,一头野猪闯进延安市区,先进入一家饭馆又冲向一个苗圃中心,后警方与市民合力将其击毙。

  2006年10月30日,西安市临潼区栎阳镇惊现一头野猪。野猪嚎叫着先后扑倒两个村民、袭击了一个民警。警民齐舞铁锨棍棒,将野猪打死。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 记者 杨德合 赵国强 编辑: 徐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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