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宁波北仑法院立案庭上,因借贷案到法院的张女士,喊住了前往诉调对接中心的严法官,问是否还记得她。已办案十几年、接触无数当事人的法官一脸茫然。原来,张女士是十年前一起离婚案的当事人,她讲述了结案后的点点滴滴,感触良多。
张女士原籍新疆,前夫贺先生是宁波人,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响应“上山下乡”号召加入开发新疆的队伍。张女士年轻时能歌善舞,贺先生文质彬彬,两人欢迎会上一见钟情,在艰苦环境中相爱、结婚、生子,然后设法随返乡潮回宁波,在亲戚朋友帮助下进一家国企,安稳生活。
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纷纷改制、倒闭,夫妻下岗。贺先生依托多年跑供销的经验和人脉,创办工厂,事业蒸蒸日上。进入新世纪,已是小有名气的企业家,身边不乏对他示好的年轻女性。刘小姐当时30多岁,离异后带一10岁儿子,因业务上往来与贺玩暧昧。
2004年,贺向张女士提出离婚。张不同意,贺起诉到法院。法官调解过程中,张想明白了:既然贺的心已不在自己这,不如好聚好散。在法官主持下,贺先生在财产分割中让步,双方调解离婚。
离婚不久,贺先生变卖工厂和房子,跟刘小姐到她老家黑龙江,给她买房,开始二次创业。开始几年顺利,但之后在经济大环境不景气影响下,企业效益下降、资金紧张、难以为继。年近花甲的贺先生因压力、年龄等原因患上高血压、糖尿病、心肌梗塞。刘小姐一改往日的善解人意,尤其在儿子上大学后,对没钱又一身病的贺极其嫌弃,动辄开骂,生病住院也从不照料,最后以双方并未领证、没夫妻关系为由,把他赶出家门。
走投无路的贺回老家宁波,尝试联系子女。子女都不愿见面。后来,有朋友把他的近况告诉张。张说,“我原本只是想去看看他落魄的样子,没想到他满面病容”。张心中酸楚,没考虑太多,把贺接回家。“昨天才跟两个孩子商量好,同意他们的爸爸搬回,不管以后怎样,夫妻一场,我还是决定陪他、照顾他。”
张说到最后,笑了:“严法官,以后你再碰到人家来离婚,一定要给他们讲讲道理,外面花花草草很多,但能共享福、共患难的,往往还是糟糠之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