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男子诱奸“情人”的12岁女儿 致其产下一男婴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03 08:37:50

  “被告人洪某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近日,丽水缙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强奸案。

  宣判完毕,法官问道:“被告人洪某,你是否上诉?”被告席上的洪某,沉默良久,摇了摇头。随后,他被带离法庭。

  在离席时,洪某深深地往听众席上看了一眼,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情人”将魔爪伸向12岁少女

  2014年1月的一天,家住缙云县舒洪镇的12岁少女小欣突感肚子疼痛难忍,于是前往医院求医。

  在等待B超检查时,小欣提出要上厕所。而在医院的厕所内,小欣产下一婴儿。

  这对于自认为平日里把女儿保护得很好的郑某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而更让郑某崩溃的是,再三追问下,小欣终于透露了这名婴儿的生父,就是与郑某相好了近10年的“情人”洪某。

  郑某怎么也没想到,可以说是看着小欣长大的洪某,会将魔爪伸向自己的女儿。

  随后,郑某带着小欣向警方报案,而洪某已潜逃不知所踪。

  趁家中没人,强迫少女发生关系

  7月14日,缙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摸排,将洪某抓获归案。

  洪某是缙云县舒洪镇人,今年47岁,从事汽车运输行业。

  经查明,2013年3月的一天,洪某趁郑某外出工作,看到家中没有其他人,强迫小欣与其发生了性行为。

  此后,在3月至6月之间,洪某又多次强迫小欣发生性关系。而因为年少害怕,小欣不敢将此事告诉母亲。

  经鉴定,在排除同卵多胞胎、近亲及外源性干扰的前提下,鉴定结果支持洪某是小欣所生婴儿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明知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性质,决定对其从重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缙宣 记者 王晨辉 编辑: 徐夏莉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