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衢州新闻
一市民未关注缴费信息错过医保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01 13:56:10

  “我明明在账户里存了120元钱,为什么却被告知没有参保?”来到柯城区社保局之后,市民吴先生本周得知,原来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已经统一调整为190元,他因为签约账户余额不足,缴费不成功而错过了今年的参保。

  少存70元错过医保

  原来在去年11月,柯城区社保局就通过媒体公示、乡镇街道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发布了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到190元。可是,吴先生在外地打工,未能及时关注到变动,就在去年12月11日签了扣款协议,并按前一年的标准往柯城农信联社的代扣账户里存入了120元钱。因为余额不足,扣款未能成功,加上所在的乡镇未能联系到吴先生,导致了他2014年度医疗保险未参保成功,而已经到外地的吴先生误认已参保。

  今年10月中旬,吴先生因手部割伤住院,先后花去医疗费用2万余元。出院后,吴先生来到柯城区社保局办理报销,这才得知自己没有参保。得知吴先生的特殊情况后,柯城区社保局非常重视,通过调查存款记录等信息,确认了吴先生确实有参保意愿,最终做出了让吴先生满意的弥补方案。

  眼下,2015年度柯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将开始缴费,为了确保每一位参保对象顺利参保,柯城区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缴费的规定时间内,签约银行账户上必须有足够的余额,并及时与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进行沟通确认。

  离职后续保需要申请

  什么情况下会出现“断保”呢?就这个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社保局工作人员。

  “一种情况是,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参保对象没找到新的就业地,而自己没有续保意识,造成中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情况比较多,“从单位离职,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到个人后,如果想要续保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市民可以持有效的相关证件,到社保窗口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该工作人员说。

  第二种情况是,参保人缴满最低缴费年限15年,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的待遇。

  断保应申办中断手续

  今年,市民李某申请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后,未按月足额将应缴的社保费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产生了高额的欠费及滞纳金。他认为只要不在扣费账户中存入社保费,就可以中断社保缴费。事实到底如何?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社保局工作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停保以本人申请为准,社保局无权自行中断参保人的参保关系。未及时足额缴费又不办理中断手续的,社保局视其为正常参保对象,将按月向地税提供应征数,所产生的欠费,地税部门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目前,因各种原因需要中断或终止缴费的,都必须经本人或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窗口申请,填报相应表格后才能办理中断。如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保中断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社保局申请办理中断手续。

  市社保局提醒市民,中断缴费或欠费6个月以上的,续保缴费后需连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才可重新按规定享受住院统筹待遇;无论补缴与否,均不享受中断和欠费期间的医疗待遇。中断或欠费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续保缴费的,补缴后不设6个月的住院等待期,但不享受中断期间的医疗待遇;中断缴费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续保缴费并补缴的,补缴后不设6个月的住院等待期,中断期间的住院统筹待遇正常享受。同时,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计算退休待遇时,基础养老金直接与缴费工资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长短挂钩,而中断缴费期间的缴费工资基数为0,必定会影响养老保险待遇。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周洋 通讯员 江苗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