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衢州新闻
全市60家经营户设临保食品专区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0-31 16:03:39

  有明确标识低于平时售价全市60家经营户设临保食品专区

  随着市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临保食品”成为不少人关心的话题。自10月1日开始,我省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后,凡是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都需要有明确的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保质期。

  如今此项制度已实施了一月了,我市各大超市对临保食品的管理如何?10月30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大型商场超市及便利店,了解新规情况,发现整体还是很乐观,像东方商厦总店、沃尔玛商场、世纪联华香溢店均设有临保食品专区。

  临保食品被集中

  在市区世纪联华香溢店,记者在二楼电梯口看到了临保食品专区,超市负责人表示,早在去年,超市就已经开辟临保食品专区了,但到了今年,力度更大,临保的食品也更加集中,“去年是一阵一阵的,有产品就放在一块,没有的话就暂时搁置,但从今年开始,临保食品专区将长期设在超市内。”

  “在新规出台前,我们超市早在2010年就已经设置了临保专区。”市区东方商厦总店负值班经理郑轶琳说,每天都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关注商品的保质期,发现临保食品会及时放在临保专区。临保专区也有专人专管,快过保质期时,会将商品及时下架,过了保质期,会对商品进行销毁。在超市副一楼的生鲜区,记者看到了醒目的“临保食品专区”字样。

  价格实惠受青睐

  记者观察了一番,发现临保食品专区还是以进口食品为主,只有少量的国产货。世纪联华超市的负责人相告,一般来说还是进口食品较为受市民青睐,因为平时买的话价格相对高,一旦成为临保食品,价格往往能便宜一半多,“像这种进口的巧克力豆曲奇饼干原价15.7元一盒,临保价才卖6.28元,很划算,买的人特别多。”另据负责人透露,国产临保食品存量很少,不太会拿出来卖,对快到过期的产品,店里会统一安排销毁。

  与世纪联华香溢店相比,市区沃尔玛商场的情况有所不同。虽说商场也设立了临保食品专区,但基本上都是国产食品。负责人林女士说:“平时,来选购的市民也不少,主要是价格上实惠,其实有些东西离保质期还有一个来月,完全是能赶在过期前吃掉的,何乐而不为?”说着,林女士拿起一瓶芬达汽水,边指着生产日期,边说:“你看,这是今年2月21日生产的,保质期9个月,等于说要到下个月20日才过期,就这么瓶汽水,一天就能喝完。”

  负责临保食品区导购的工作人员透露,部分产品还很好销,一下子就卖完了,特别是一些老人家,刚好碰到要买的就马上买下了。“只要是临保食品,我们都会贴上红底白字的标签告知顾客,至于买不买也不会强烈推销,有需求的还是会选购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超市设临保食品专区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临保食品专区的整体情况,记者就此专访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处长许云彪。

  许云彪介绍,自省工商局发布《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以来,该局积极行动,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底,目前全市共有60家大中型商场超市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食品经营户设置了“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其中,大中型商场超市有23家。

  “新规中明确写有,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许云彪说,不仅如此,与其他商品一起捆绑搭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时,也必须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对于没有条件设立专区条件的小超市、便利店,销售者可以通过口头形式告知消费者。许云彪提醒,若消费者发现过期食品,可拨打12315举报。

  -链接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我省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黄韵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