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广场舞大妈
徒手生擒持刀抢金店劫匪
这个案子昨天判了
抢金店的劫匪获刑三年
3个月前,台州临海闹市区发生“金店劫案”,劫匪周某原本手持菜刀想抢金还债,不料被店里一个六旬广场舞大妈徒手制服。昨天,记者从临海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今年35岁的男子周某是衢州常山人,去年,他和邻居发生纠纷,打伤了人,欠下3万多元医药费。走投无路的他,跑到台州一家足浴店上班,想一边打工赚钱还债,一边避避风头。
上班没多久,他就发现,离足浴店不到一百米的位置有一家金店,每次路过,发现都只有女店员守着。于是,缺钱的他,想出“抢劫”的主意。
7月24日晚上7时左右,他从单位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出门。来到金店门口,经一番观察,确定店里只有一名女员工,就“勇敢”走进去。
女员工小胡正在柜台前擦玻璃,见有人进来,正打算上前招呼,不料对方突然从背后掏出一把菜刀,冲着她吼:“抢劫!”一边吼,一边还用刀柄不断地敲打柜台玻璃。据周某后来供述,他敲柜台玻璃是想把玻璃敲碎,没想到玻璃太硬,纹丝不动。
小胡从没碰到过抢劫这种事,当场尖叫起来。
就在这时,从金店门口冲进来一个人,周某还没反应过来,手臂就被来人紧紧按住。周某回头一看,死死按住他的,竟是一个60多岁的大妈。大妈一边按住他,一边大声呵斥:“你想干嘛?”
周某想挣扎,却发现大妈手劲大得吓人,一时间竟动弹不得。反应过来的小胡,也从里面拿出警棍,不停往周某身上戳。
很快,房间里的打斗声引来一些邻居。大伙一起按住周某,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他带走。
大妈是金店老板的母亲,今年60多岁,平时最喜欢跳广场舞,身强体健,单论手劲,一般男的未必比得过她。
法庭上,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对自己做的事“不后悔”,只是对于自己竟然被一个大妈控制感到挺“无语”,始终不愿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