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三门:青蟹营销有了新规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0-28 08:43:17

  近日,《三门县青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销售三门青蟹时应使用专用捆扎物捆扎,捆扎物的重量不得超过青蟹体重的5%,即每只青蟹使用捆扎物的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并去除捆扎物分量后计价。具体扣除比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并在各农贸市场予以公布。

  该《办法》还对三门青蟹的养殖进行了规范:三门青蟹生产环境应当符合我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三门青蟹》的要求,做到海水交换良好,无污染源。广大养殖户应按照无公害养殖要求,做好养殖日志记录。需要使用药物时,用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使用的渔药应具有渔药登记证、渔药生产批准证、执行标准号;养殖饵料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优质鲜活饵料,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三门青蟹,一律不得销售。

  “有了三门青蟹营销管理办法,我们对保护青蟹的品牌与形象有了法律依据,今后我们要做的就是严格执法,违法必究。”该县青蟹产业发展与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整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县海洋与渔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按照各自的职能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叶晖 通讯员 杨文晋 陈诚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