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意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将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并将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行业发展思路、发展目标、空间布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政策保障等,提升行业的经济贡献率。
本市将打通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互通互联。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望互认,三地还将组织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并轮流组织招聘活动。
依据意见,本市将推进建设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枢纽型基地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平台。通过实施减免租金、贷款贴息、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本市还将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进行综合改革试点。
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机构将享税收优惠,依据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有关政策,按15%减征企业所得税,其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且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纳入国家和本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扶持范围。
本市将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人力资源跨国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其外资比例从49%放宽至70%,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由30万美元下调到12.5万美元。
本市还将奖励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选聘的高端人才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等项目,选聘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将得到奖励。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3年底,全市有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智联招聘、FESCO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119家,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包括在北京地区的部委所属和央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国领先。
预计到2020年,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将达到1600家,行业年营业总收入突破1800亿元,年均增长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