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诊断后医生让患者到对门医院做手术
5月21日上午10时许,市民周竹改被电动车撞倒,洛阳正骨医院诊断为左侧挠骨头骨折,准备接受手术时,当天负责给周竹改看病的门诊医生时国富忽然给她“指路”——到马路对面的洛阳东都医院做手术。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马路对面的竟然是另一家医院,还以为一家医院两个病区呢!”周竹改说,她按照时国富说的来到洛阳东都医院,果然有一个年轻人在等候。
据周竹改回忆,没多久时国富与麻醉师、护士等就陆续进入手术室。“我清楚地记得是时国富医生为我进行手术的,但是事后他又否认此事。”周竹改说,手术后胳膊还是会感到疼痛,于是多次找时国富进行询问。后来她注意到自己的病例显示的竟是东都医院的医生陈爱国。周竹改被弄糊涂了:这是咋回事儿?时国富医生明明是正骨医院的主任医师,却跑到了东都医院进入手术室,这种行为合理吗?
进展|涉事医生被取消主任医师待遇,停职半年
10月16日,记者来到洛阳正骨医院了解情况,该院医务部主任司春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时国富医生确实是正骨医院的主任医师,当天也正是他在门诊接待的周竹改。当天医院的床位确实紧张,所以时国富医生就跟周竹改说可以去对面进行手术,他可以“招呼一下”。而这句“招呼一下”是否包括为其做手术,患者与医生各执一词,患者说亲眼看到了医生为她手术,但是医生却说自己只是在旁边看着,提供技术指导。
司春阳表示,目前卫生局正在调查,医院内部也对这名医生进行了处理,取消了时国富主任医师待遇,并且暂停半年执业资质,即半年内不得行医。
“我们与东都医院没有任何合作关系,这是医生私人的行为。”司春阳表示,医生并非由医院派遣到对面医院的,出现了任何问题,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主治的医院与大夫将负全部责任。
“为周竹改做的手术也已经经过专家会诊,手术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东都医院的执行院长陈江表示,至于时国富是否进行了手术,他并不清楚。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卫生局了解到,由于周竹改不愿意出席现场调查,且没有提供更为确切有力的证据,所以只得从当天进入手术室内的相关人员等进行调查。
调查的结果是,时国富确实进入东都医院的手术室,但是并没有对其进行手术。“东都医院的手术室内,并没有安装监控,这给调查带来一定难度。”市卫生局参与调查此事的一名负责人表示。
律师|医生擅自离开所在医院行医,要承担由此带来后果
“如果没有对患者进行手术,为什么要进别的医院手术室?如果说没有直接参与手术,那么指挥手术其实也应该认为是一种职业行为。”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认为,依据《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一个执业医师只能有一个执业机构,私自在注册执业机构外执业,应受处罚;私自进行合作医疗机构也应受处罚,相关医疗纠纷责任由该医师和相关医疗机构共同承担。也就是说,既然时国富是正骨医院的医生,私自在东都医院行医,东都医院与时国富应该承担相关医疗纠纷责任。
“正骨医院与东都医院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是完全无责任。”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张运超认为,无论正骨医院的床位是否充足,患者被推荐到东都医院,这两家医院的责任都是无法推卸的。就诊医生时国富既然接诊了患者,并将其引至东都医院,这两家医院都应为患者负责。另外,转换医院时,医生应该提前告知患者。患者可以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