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是国际消除贫困日。中国设立“扶贫日”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
在黄旭明看来,开展社会扶贫工作,是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减缓社会不平等程度的有效机制。
浙江是中国沿海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顶着富贵“帽子”的浙江在社会扶贫问题上尤为“仗义”,近年来社会扶贫力量不断壮大。
黄旭明说,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浙江全省各界向欠发达地区扶贫捐赠(含结对帮扶资金)近20亿元,向四川藏区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木里县对口支援2.74亿元。
对此,他认为,浙江扶贫工作卓有成效,主要体现在,浙江结对帮扶成效显著,2013年结对帮扶单位为5000个扶贫重点村落实帮扶资金5.84亿;山海协作互促共赢,有序推进了9个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等多个方面。
黄旭明总结称,“浙江省社会扶贫已呈现出帮扶主体多元化、帮扶方式多样化、帮扶机制长效化、受益对象精准化等特点。”
“爱心超市”、“心基金”、“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这些爱心行为并不陌生,公益救助还在浙江遍地开花。
记者了解到,在公益救助中,浙商的力量不容忽视。在该省工商联引导下,609家浙商参与治水,共计捐款10.35亿元。此外,民营企业也组建公益基金,参与扶贫开发,如新昌企业家先后成立“爱莲美丽乡村基金会”、“道才公益基金会”等,每年基金产生收益用于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扶贫开发。
黄旭明承认,动员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是社会扶贫的主要潜力。他形象地借用了一种谐音说法,称:“扶贫日的1017谐音‘邀你一起’,还是有点道理的。”
他建议,今后要深化以民营企业为帮扶主体的村企结对模式,发挥民营经济优势,鼓励更多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帮扶欠发达地区,引导民营企业领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