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遛马也不行 我市开出首个罚单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0-16 14:57:12
10月12日上午,将马匹牵至府山公园供游人玩乐的王某某,因无证经营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处以查处。这是衢州首次对以大型动物为经营工具的无照经营活动进行处罚。
王某某的马养在衢州火车站附近,她经常每天早晨她都骑着马从新火车站附近的马场出发,前往府山公园供市民骑马游玩,骑一次20元钱。“每天在城里穿来穿去影响市容,而且马在公园啃食青草,排泄的马粪破坏公园环境,有市民多次进行了投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副局长姜岳宏说,最关键的是对公园游人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小孩子骑马玩乐时,也没有相关安全保障。”
几个月前,一位在府山公园玩耍的5、6岁小孩从王某某的马后方跑过时,被马踢伤了头部。“他医药费花了2000多,我赔了一万多块钱。”王某某说。
在国庆期间,王某某还将马牵到了南湖广场进行经营活动。“我们经过走访调查取证,发现她没有办理畜牧局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也没工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属无证经营行为。”姜岳宏说,因工商局移交了相关职权,“商铺之外的无证经营归我们执法局进行处罚。”
10月12日早晨,再次骑马来到府山公园“做生意”的王某某,被市综合执法局柯城分局的工作人员制止,并告知其违反了《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销、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根据《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九条,执法人员对王某某无照经营的2匹马进行暂扣,并处以罚款,禁止她再将马匹带入城区。这是衢州市首次处理对以大型动物为经营工具的无照经营活动进行处罚。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邓亮 通讯员 杨志成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