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在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三个方面推出十余项措施,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纳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同时将打通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开拓和融入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新空间,打造京津冀一体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业。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意见》提出,将争取国家支持,推进建设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形成北京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枢纽型基地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平台。
北京市将通过实施减免租金、贷款贴息、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并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在财政、金融、土地、税费、人力社保及服务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先行先试。
通过《意见》的出台,预计到2020年,北京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将达到1600家,其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总数达到1200家;行业年营业总收入突破1800亿元,年均增长不低于10%。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税
在税收优惠方面,对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服务机构,《意见》提出,将按照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有关政策,按15%减征企业所得税,其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高校毕业生创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纳入国家和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扶持范围。
此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发生的可纳入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人力资源市场准入条件放宽
《意见》确定,将实施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人力资源跨国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其外资比例从49%放宽至70%,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由30万美元下调到12.5万美元。
据悉,下一步将研究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互认,同时,将搭建政府主导的国际人才交流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会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培育一批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北京品牌。今后,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选聘的高端人才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等国家和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的,将给予选聘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
相关背景
北京人才从业人员15000人
截至2013年底,北京全市有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智联招聘、FESCO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119家,其中公共服务机构400家,经营性服务机构719家,从业人员近15000人,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包括在北京地区的部委所属和央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