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巡视组向今年上半年巡视的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原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省农业科学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省物产集团公司、省二轻集团公司、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14家省直单位反馈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意见建议等方面的情况。
今年上半年,省委各巡视组每组各承担两个单位的巡视任务,每个单位巡视两个月左右。巡视组通过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组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延伸了解等举措,发现了一些苗头性、突出性问题。这当中既有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也有一些共性问题。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有的单位存在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有的单位对国有资产、资金账户管理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格,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有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开各类消费性发票套取专项资金;有的单位对一些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警示震慑不够有力。
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有的单位存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超标等问题;有的单位公务接待不够节俭,存在奢侈浪费现象,“四风”问题出现反弹等问题。
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有的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重要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深入研究,惩防应对措施不力,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敏感性不强,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的单位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不到位,干部任用不规范,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够严格,甚至存在用人失察、带病提拔的情况;有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够全面准确、不如实申报;有的领导干部存在违规兼职等问题。
巡视组在反馈巡视情况时,直奔主题、直指问题、不遮不掩,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很多具体意见建议。一些单位负责人坦言,对巡视组反馈的一些问题,过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本单位或系统出现了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甚至腐败等问题,教训深刻,下一步将认真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