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老父亲去世。2008年,村子被征地拆迁。因为补偿按人头算,为了多要一个名额,儿子动起了脑筋,他给妈妈“速配”了一个老伴,还在网上弄了张假结婚证。
昨天,杭州江干区法院判了两个这样的儿子,巧的是,他们俩都姓陈,做法也一模一样,一个是江干区彭埠镇新风社区的,一个是笕桥镇弄口社区的,这两个社区都因为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工程的建设被拆迁。
而多一个“人头”,按照政策就能多一套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两个儿子昨天分别被判诈骗罪,而且“数额巨大”,判6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十万罚金。
多一个“人头”多55平方米
儿子给丧偶妈妈“速配”老伴
我们以其中一个儿子陈某为例。
陈某的爸爸2007年去世,2008年,东站枢纽工程征地拆迁安置正式启动。
根据安置政策,人均安置建筑面积44平方米并且人均可按成本价购买建筑面积11平方米,这样一来,每个人最终可获得回购55平方米安置面积的资格。
其实,当时陈某已经做了手脚,他隐瞒了其父已死的情况,把父亲的名字也一并报了上去。
2012年10月份,这个“作假”被发现了,其父安置资格被取消。
陈某再次“发力”,他要给他妈妈速配一个老伴。他找到宋某,宋某的情况是父亲健在,母亲去世多年。索性这样,宋爸爸和陈妈妈凑一对吧。宋某拿了陈某的5000元好处费,就答应把父亲出借了。他提供了父亲的身份信息以及照片给陈某。陈某到网上用宋爸爸和自己母亲的信息,给两老办了一张假结婚证。
然后,陈某向安置部门提出,要求给予继父宋某55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审计核查时,结婚证露馅了
骗来的房子退回了
2012年底,陈某以“继父”宋某的名义得到了一套安置房。算上这套骗来的房子,他在此次征地拆迁中一共拿到了四套房子,最小的面积为55平方米,最大的面积有120平方米。
到手的房子还没捂热,2013年1月,农户回迁安置工作告一段落后,城东新城建设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对所有回迁农户的资料进行审计核查。
“继父”宋某和陈母的结婚证被发现异常。去民政部门一核实,真伪立判。
证人证言也很充分,包括陈某的老婆也说,公公去世多年,没听说婆婆结婚啊,婆婆一直在富阳陪孙子读书呢。
包括陈母和继父宋某分别说,自己的老伴确实去世,但自己没有再婚。
家人退了骗来的房产,但陈某还是进入了司法程序。
诈骗罪成立且数额巨大
他被判了六年半
在庭审中,陈某的律师说,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异议,但是诈骗金额,不应该按照后来房屋的评估价格来,而是应该按照“安置房的建房成本价即2180元每平方米计算”,再扣除其中10个平方米是陈某用安置成本价购买的,这样一来,其诈骗金额大约就只有五六万元了。而且陈某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但是律师的辩护意见没有获得法院的采纳,陈某的诈骗金额被认定为49万余元。
好在其后来积极退赃所以从轻,最后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江干法院的工作人员说,这样在拆迁中虚构事实来骗取安置款获罪的,他们判的不多。主要是证据上比较难掌握,比如此前常有新闻报道某某地方逢拆迁补偿了,当地去民政部门结婚的人就排起了长队,而且多为中老年人。像那种就属于“假结婚真领证”的,在对事实的确定上就比较难了。
另外,那个出借父亲的人宋某也要被追究责任的,现在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