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案情显示,黄某某的丈夫代表水产行签订了《水产品经营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的内容告知黄某某。然而,黄某某在明知对方无法提供产地来源、产品检测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向一名叫“陈荣”的人采购“鲟龙鱼”销售。在今年8月29日的抽检中,其销售的“鲟龙鱼”被检测出有致癌嫌疑的有毒有害物质。9月3日,黄某某被警方带走。与黄某某类似,天洛水产店主曾某、老五捌水产行负责人胡某某、永兴发水产负责人吴某也签订了《水产品经营安全责任承诺书》,知悉了货品查验制度等要求,却仍在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水产品而被刑拘。
亲眼所见的失信违法代价,让布吉海鲜市场所有商户意识到,“承诺书”并非一张废纸,承诺更意味着责任和兑现。
流于形式
不少商户只把承诺当成做生意一道手续
采访时,一名资深的市市场监管委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签订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这是原工商局推行商户自我约束的管理办法,要求市场内商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对消费者负责。承诺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承诺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进货查验管理规定》、《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制度。
二是承诺食品进货渠道安全,保证商品来源合法,不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标侵权食品。购进商品全部索证索票。三是违约责任,商户对所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若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并造成社会影响,商户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然而,从被批捕的5名违法商户情况来看,尽管他们都签下了承诺书,但都是流于形式、口头承诺,根本没有落实在行动上。“俗话说‘一诺千金’,既然承诺了,理所当然要履行承诺,但是在目前环境下,要做到信守承诺难度很大。”布吉海鲜市场一位林姓商户对记者说,“我们过去只是把它当做生意必须履行的一道手续,没有认真研究条文里面的风险和责任,作为个体经营户是否担当得起?这次,查出问题的同行都被抓了,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不能放任自流
签了承诺书并非等于食品经营就一定安全
从布吉海鲜到罗芳水产市场,从福田农批到海吉星,记者发现类似的食品安全承诺书都早已推行多年。“如果客户不愿签,咋办?”“先做工作,让其考虑,考虑后不愿签,就不能在市场内经营。”某农批市场管理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在福田农批市场上看到,开办方不仅与商户签有承诺书,还要求商户将承诺书与营业执照等证照全部悬挂在经营档位前,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福田农批市场一家滋补行老板来自湖南,她对记者说,“既然做生意肯定要讲诚信,张贴承诺书,说明我们对自己销售的产品有信心,可以让消费者感觉在这里买东西是放心的,同时也是让消费者监督我们,让我们时时刻刻有压力。”一水果行老板表示,“出售的水果都有合法来源,就如同在承诺书上保证的,不销售来源不明、质量无保证的水果。”
几家农批市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内的经营户与他们签食品安全责任书(承诺书)都不含糊,家家商户都签了。“连承诺书都不敢签的商户,即使生意很大,我们也不会容许他在市场内做生意。”一家市场管理人员说。
但是,透过表面现象,更应该看到食品监管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即使承诺书签订率为100%,管理部门又该如何加强后续的管理?有业内人士指出,“孔雀石绿”案件给管理方提出了一道重要课题,签订经营安全责任承诺书并非一了百了,签了也不应该放任自流,签了承诺书并非等于食品经营就一定安全,深圳应该建立起一套定期跟踪追查的机制,而且要奖惩分明,诚信好的要表扬,诚信差的要纳入“黑名单”,真正加强行业诚信建设,逐步净化市场秩序。别等到案件曝光后才正视问题!
加强措施
承诺书不能沦为一纸空文
据悉,布吉海鲜市场5名违法商户批捕后,对许多商户震动非常大,不少人找出承诺书仔细研读,甚至到管理处咨询,有个别商户觉得无法保证承诺,退出了淡水鱼经营。
对此,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评价说,“这是一种好现象,说明商户真正重视食品安全了。不轻易承诺,承诺了就要做到,这是诚信与法制社会的要求,承诺书绝对不能沦为一纸空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帮助市场商户落实承诺,打消顾虑,政府与市场管理方采取了不少措施,如布吉海鲜市场出台了6条整改措施;海吉星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驻点检测;龙岗市场监管分局还向其市场派驻专门的监管执法人员;福田农批经常对商户开展法制教育,福田市场监管分局梅林监管所半数的人力放在该市场的日常监管上;罗芳水产自购快检设备,成立了10多人组成的食品安全小分队,每天对来货实行检测,车车检、批批检。
诚信是个系统工程,“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诚信守诺,不仅关系到个体商户,也影响到市场开办方和政府监管部门,诚信的链条一环扣一环,那一环都不能缺失,在督促商户遵守承诺时,市场开办方和监管部门也要多尽自己的职责,只有这样,承诺书才不会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