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86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代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会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杜世源作了讲话,现摘要如下,以飨读者。
(一)关于分工问题
这次市政府领导分工的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体现政府综合协调的功能,进一步突出政府工作的整体感。政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有不少工作会涉及到几位副市长。因此,需要常务副市长更好地在综合协调、重点工作推进、应急性工作处置等方面发挥作用。近两年,建林同志在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过程中,推进力度大、综合协调作用强,推动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体现产业思维和产业整合的理念。各位副市长分管的工作,很多都体现在产业运作上。这次分工按照产业思维的理念,突出了产业整合和有利于产业内综合协调的要求。如毛建民同志主要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考虑到“三改一拆”工作中的“城中村改造”、“旧厂区改造”与城市联系紧密,这次将这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市住建局;马梅芝同志主要分管商贸流通、市场监管,下一步重点要突出柯城上洋专业市场的提升、电子商务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陈锦标同志主要分管文教卫、旅游及大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和医疗卫生联系紧密,所以把民政工作调整由陈锦标同志分管。
第三,体现政府工作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各项工作都有着较强的专业性,市政府分管领导都应该成为分管领域的专家,深刻把握所分管领域、产业的内在运行规律,这是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这次分工调整中,充分考虑了各位副市长的工作经历和历练,希望能更好地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
这次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的力度较大,各位副市长要根据新的分工,做好相互间的工作衔接。市政府办公室要在保持副秘书长、副主任分工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尽快明确分工。
(二)对做好政府工作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提高理解力。首先就是要深刻理解市委六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政府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真正将领会和理解转化为日常工作的行动。要把全局统筹、产业思维、整合推动、素质提升“四个理念”,重视开头、回归本源、学会算账、开放发展“四种思维方式”,规划关、项目关、国资关、政策关“四个重要环节”作为政府工作的标准,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在理解和感悟上下功夫,在不断实践中加深理解。看一看是否真正坚持到位?有没有发生偏差?若有偏差如何进行修正?要通过感悟和实践,从传统的习惯中转变过来,努力形成政府工作的新习惯、新常态。
第二,要提高思考力。政府工作最关键的是要重视开头、搭好框架、把握导向。市政府的工作机制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具体工作。在这种机制下如何实现开好头?这就要求各位副市长要站在政府工作全局的角度,整体把握和思考所分管的工作。在具体实践中,要重视工作的开局,加强前期酝酿,充分交流、沟通,还要善于借助外力,请专业公司或专家咨询,确保开好头、起好步。对此,我很乐意与大家作这种交流,希望大家不厌其烦,方向和方法太重要了。相信通过政府整体思考能力水平的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整体感和章法会不断增强。
第三,要提高执行力。政府工作重在抓落实、提高执行力。“上下同欲者胜”,抓执行力,首要的就是要突出市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市委的重大决策全面地领会好、理解好、贯彻好、执行好,取得人大、政协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政府工作的合力。同时,还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是要打好工作的基础功。各位副市长对所分管的工作一定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把握分管领域的发展趋势。如,分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就必须深入细致了解城市地形地貌和方方面面情况,不研究透就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方面,一定要下苦功夫,深入基层,多看、多听、多想。二是要确立管用的思维方式。政府工作一定要抓住关键节点和环节,找到管用的方法。政府搞课题研究,绝不能为研究而研究,一定要找准关键环节,形成有效、管用的政策措施。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敢于干事、善于干事。在方向、方法对头的情况下,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和副秘书长要放手去干,从而来提高执行力。
第四,要提高政府形象。政府形象需要大家共同关注、共同维护。一要按规则办事。市政府有专门的工作规则,大家要加强学习,自觉遵守。同时,根据当前实际,我们对会议制度方面又作了一些微调,建立了市政府月度工作交流会议制度和市政府专题酝酿会议制度,下步还要建立规划土地联席会议制度,大家要增强规则意识,以此来约束和规范政府运行。二要注重细节。政府形象来自于细节。市政府领导要率先垂范,注意言行,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切实维护政府班子的整体形象。要带头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玩手机,要开短会、讲短话,突出重点。市政府月度工作交流会,要制作PPT,限定发言时间。三要重视沟通反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今后市政府领导外出,要直接向我请假;活动的情况及上级会议的主要精神,要及时反馈,确保信息对称。市政府办公室要建立相应的反馈和督查制度。
(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