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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自己和哥哥的名义三年“住院”12次 骗保30多万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30 08:28:41

  今年45岁的陶某,是兰溪市梅江镇人。因为身患尿毒症,10多年来,他经常外出治病。一次偶然的经历,让他尝到了用假发票骗保的“甜头”,接下里就一发不可收拾……从2010年到2013年,陶某先后用假发票骗得医保基金30余万元。

  近日,兰溪警方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这次行动中,警方办理了4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近60万元,陶某也在其中。

  住院发票丢了

  他找人开了一张假发票

  说起来,陶某也是个可怜人。15年前,他被查出了肾功能不全,后来恶化成了尿毒症。从那时开始,陶某便四处求医治病,平时租住在金华。

  2010年底,陶某去石家庄一家肾病医院看病,之后又去了山东临沂。结果在临沂时,随身携带的包被偷走了,里面所有看病的材料和发票都丢了。陶某找过石家庄的那家医院,想补开一下发票,但医院拒绝了。

  看一次病要几万元,发票没了,就意味着不能报销。正当陶某手足无措之时,他摸到了身上一张小卡片。这张卡片是在医院里,一个女人递给他的,上面写着可以办发票。

  回到金华后,陶某和卡片上办发票的人取得了联系。对方说,发票可以开,但陶某要支付发票面额10%的费用。

  陶某答应了,把钱汇了过去,不久后,对方果然把一份发票和看病材料寄了过来。

  拿着这些材料,陶某到兰溪医保处报销。因为信息没有联网,陶某蒙混过关了,报销的钱也打了过来。

  三年间,用两个身份

  办理了12份虚假报销材料

  就这样,陶某尝到了甜头。

  从2010年到2013年,他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定做了8份假冒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和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材料,收据面值达到了598214.92元,骗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211960.69元。

  在骗保过程中,陶某意识到个人的医保报销费用和次数是有限额的,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哥哥。2011年初,陶某拿到哥哥的身份证、医保卡和存折后,按照之前套路,定做了4次尿毒症住院报销材料,虚假发票面额241642.51元,骗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93013.47元。

  今年5月份,兰溪市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公安、卫生、市场监管、发改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兰溪市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方案》。行动中,兰溪市医保处对大额票据进行了核查,陶某和他哥哥的材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经过辨认,陶某的8份保险发票中,有5份是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另外3张是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的。陶某某的4份保险发票,有3份是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份是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的。

  医保处工作人员到医院进行核查,证实这些住院材料都是伪造的。两家医院也开出了书面证明,证明这些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和出院小结、费用清单都是假冒的。

  住院发票丢了

  可到医院财务科开具证明

  昨天,记者从兰溪警方了解到,截止目前,警方共办理类似诈骗案件4起,涉案人员5人,涉案金额近60万元。像陶某,也因为涉嫌诈骗,被移送起诉。

  在审讯中,陶某一直跟民警强调,他第一次想开假发票,是因为自己的住院发票丢了,医院又不能补办。市民要是遇到类似的问题,该怎么办呢?

  记者咨询了金华多家医院,住院发票丢失,确实是不能补开的。但可以提供身份证等材料,到财务科开具证明,根据这份证明,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填写相关材料。

  “我们有份表格,根据表格告知发票是怎么遗失的,通过审核之后,就可以报销了。”金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医保报销的工作人员说,遗失发票的情况不少见,只是补办的程序比较麻烦,但也实在没必要去开具假发票。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程婷 记者 朱丽珍 编辑: 刘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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