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衢州市区全面禁止通行高污染车辆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29 17:07:12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9月29日讯(实习记者 徐佩)为控制机动车辆的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今年10月1日起,在衢州市城区东至府东街、南至三衢路、西至衢江南路、衢江中路,北至衢江北路范围内道路,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高污染车辆指未经环保部门(含外地环保部门)核发绿色环保标志的所有机动车。
在此之后,机动车取得但未放置环保标志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机动车环保标志被注销后上道路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未取得环保标志的非本省籍机动车在本省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市交警支队安序大队的姚警官告诉记者:“以前我们只在市区江滨路设置了高污染车辆的限行标志,今年8月底,我们在全市许多主要路段都设置了限行标志。10月1日之前,没有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的所有机动车车主要及时到相关检测站点检测领取。”
记者了解到,如果是新购置2年内的机动车,车主可以带上身份证和行驶证复印件,直接去市环保局污防处,或者前往设在衢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环保窗口申领。在使用的车辆,如果今年9月前,恰好要参加年检的,那么车主可在车检时顺便申领。如果9月前不参加车辆年检的,车主需将车开到衢州市交警支队检测站,或者位于浙西大道大华物流的衢州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公司,进行尾气排放项目的检测。各县(市)的车辆,可去当地检测。检测通过后,便能领到一张环保合格标志。
市区三衢路上的禁行标志
非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实习记者 徐佩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