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做城市文明先锋
市交警支队致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30 09:34:06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9月30日讯 骑车和步行,彰显着绿色、环保、健康的出行理念,也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尽了一份力。但一些交通陋习的乱象依然存在,诸如行人不理会交警指挥、不看信号灯、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驾驶人随意穿行、闯红灯、随意调头、超员、超速、乱停乱放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特别是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也成为我市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
针对这些不文明的行为,我市交管部门一致致力于为市民创造更有序、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为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现在起在城区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主要内容
1、非机动车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
2、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不走斑马线。
二、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三、处罚标准
1、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
2、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将被处以20元罚款;
4、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将被处以5-50元罚款;
5、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将被处以5-50元罚款;
6、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将被处以5-50元罚款;
7、行人倚坐、翻越道路隔离护栏的,将被处以10元罚款。
交警支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最美衢州人!使交通更加安全、畅通、文明。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
刘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