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幼儿上厕所被熏晕倒续:双氧水刺激有害气体释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29 09:50:34

  9月25日,延长县第二幼儿园发生一幕悲剧:29名师生陆续中毒,其中4名幼儿在厕所里晕倒,有一名孩子中毒致死。华商报9月26日A08版进行了报道。经调查小组查明,当天上午,该幼儿园一位教师在清理幼儿园的库房时,将存放的1升过氧化氢(双氧水,无色无味)倒入厕所,加剧了化粪池内多种有害气体的释放,导致事件发生。

  据悉,事发后,不少幼儿园家长与读者都有多种猜测,更难以相信厕所本身的臭味,就能将孩子熏倒。延安警方调取园内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还原了事件经过:9月25日上午,该幼儿园教师李某在清理幼儿园库房时,因担心丢弃在垃圾桶会被孩子误饮,就将1升过氧化氢倒入厕所,加剧了化粪池内多种有害气体的释放,随后如厕的4名幼儿因吸入有毒气体在厕所中晕倒。事发后,园方对全园幼儿进行紧急排查,当时发现另有多名幼儿和教师出现不适症状,立即全部送往县医院检查治疗。

  中毒事件已排除人为故意投放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以及报复、恐怖事件的可能,系偶发性中毒事件。

  据西安交通大学化学系主任张志成教授介绍,过氧化氢一般用于消毒,它具有强氧化性,而化粪池内有许多有机化合物。过氧化氢倒入厕所后,会加速各有机物的分解,比如硫、氮等物质,从而可能会形成二氧化硫、氧化氮、硫化氢和甲烷等气体。而大量的硫化氢、甲烷等都会致人死亡。

  事发后,有29名师生陆续住院治疗。25日上午10时许,3岁苏姓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1名幼儿和1名教师病情危重转至延大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目前病情稳定。其他中毒人员陆续在延长县医院住院治疗,教师们均出院,还有10名幼儿各项生命体征平稳,但尊重其监护人意愿仍在延长县医院留院观察。

  目前,各项善后工作仍在进行,有关部门已经启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此外,第二幼儿园水厕改造工程已经开始,预计一个月内完成。延长县政府已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确保不再发生安全事故。

  事件回顾

  9月25日,延长县第二幼儿园发生厕所中毒事故,29名师生陆续中毒,其中4名幼儿在厕所里晕倒,有一名孩子中毒致死。

  9月26日,省长娄勤俭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延安市高度重视,及时处理。抢救中毒人员,认真排查所有人员,防止中毒。迅速查明原因、发布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9月27日,省疾控中心介入调查。警方初步调查为过失投放危险物品。

  9月28日,延长县政府公布通报调查结果。

  新闻链接

  双氧水刷厕所爆炸

  2007年7月3日,河北石家庄市银通小区36号楼一居民家用双氧水冲洗厕所便池,不料发生爆炸。主人说是非典期间留了点双氧水,一直没用。当天傍晚,他看到便池里结了很多污垢,于是拿着这瓶双氧水去冲洗便池,没想到竟引发了爆炸。尽管爆炸的威力很大,但幸运的是主人当时只是将双氧水倒进了便池,并且爆炸是随后发生的,因此人没有受伤,只是卫生间的门窗被彻底炸掉了。据《石家庄日报》

  核心解读

  双氧水为何那么大威力

  据第四军医大学预防医学系毒理学研究室教授海春旭介绍,作为应用很广的消毒剂,过氧化氢、过氧乙酸本身并不会对人体产生太大危害。“这件事情本身是非常少见的,带有偶发性。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倾倒在厕所中,与粪便、尿液等发生化学反应,释放出成分复杂的有害气体。初步估计有害气体包括氨气、氮气、氯化氢等,这些都是刺激性的、含有毒性的有害气体。”

  “旱厕激发出的毒气,造成幼儿园师生的中毒。一名死亡的幼儿由于如厕时间比较长,吸入的有害气体较多。”延长县副县长李永军说。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 记者 陈雪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