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自编自导自演 两“影帝”用“进口药”骗了老人20多万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29 09:13:52

  温州2名男子为了诈骗老人的钱财,利用轿车、英文外包装物品等工具,同时扮演3个不同的角色,以进口药买卖差价为幌子,在老人的眼皮底下大演双簧,前后诈骗12名老人共20多万元财物,堪称骗子界的“影帝”。昨天,苍南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多名老人被骗报警

  去年11月9日,73岁的陈阿婆来到苍南县公安局钱库派出所,报案称钱被骗了。

  陈阿婆回忆,当天11时30分左右,一名戴口罩开黑色轿车的男子请她帮忙照看衣物许诺报酬100元,并带她上车。之后,碰上有人急售进口药,听说可以赚8000元,阿婆从亲戚那里借了9500元搭伙买药。后来药没拿到,人也不见了,陈阿婆自觉被骗了。

  去年12月3日,苍南县龙港新城派出所接到报警,45岁的缪某称被开着黑色轿车的男子以急售进口药筹集资金为幌子骗去了3300元。今年3月11日,79岁的陈老伯报警称,他也被2名男子以急售进口药为幌子骗去3万元,钱是向人借的。去年11月至今年3月,苍南县公安局共接到类似案情的报警12起。

  这些被害人多为老年人,年纪最大的有81岁,最小的为45岁。12名被害人有10人在60岁以上,6人在70岁以上。有些老人被骗去了人生最后一笔积蓄,有些还不是自己的钱。

  一个幌子屡试不爽

  苍南县公安局调查发现,李某、夏某有重大嫌疑,遂于今年2月27日将两人刑事拘留。

  李某是平阳县昆阳人,今年45岁。他供述,正是他和夏某一起骗了陈阿婆等人。他们多以问路或找人为由搭讪老人,接着冒充卫生部门或其他政府单位工作人员,以雇老人照看货物为由骗老人上车。夏某坐副驾驶座后面,一般老人进入轿车都没有注意到。接着,李某开车到相对僻静的地方,以聊家常方式吸引老人注意力,夏某就偷偷下车,假装开车的外地人,谎称发生事故急需筹钱,低价出售进口药。然后,李某称可以找当药店老板的朋友了解下。到另外一处地点,夏某再次偷偷下车,冒充药店老板,答应以更高价格收购进口药。但李某自称身为政府工作人员不能私自拉朋友买卖药品赚钱,及身上现金不足等为由,骗受害人帮忙以他的名义收购,再转卖给药店老板,这样可以赚几万元差价。老人上当后,李某和夏某就让老人回家取钱或者向别人借钱。老人去拿钱时候,李某、夏某都骗老人,千万不能将拿钱的用途跟家里人或其他人讲,否则会违法,害李某丢工作。得手后,李某则以让老人下车帮他去拿钱为由,骗其下车,然后开车溜掉。

  这么多起都没有被当场揭穿

  李某供称,诈骗所使用冒充进口药的物品,都是街上买的,包装盒上都印着英文字母,所以被骗老人都不认识。基本上,两人一段时间后就会更换冒充进口药的物品。最后一次冒充进口药的物品的盒子上印有WAX英文字母。李某觉得,好像是洗发用的。他们爱找50岁以上的老人,因为比较容易骗。

  夏某是苍南人,今年56岁。他交代,诈骗所用的黑色帕萨特轿车,是去年7月从二手市场购买的,并配有假牌照,作案时候换上使用。作案时车前挡风玻璃及后挡风玻璃还放着反光牌。夏某表示,整个过程,由李某寻找目标,吸引老人注意力,给老人洗脑。他一开始坐副驾驶座后面用大衣遮住脸,为扮演外地卖药人,他跟李某用普通话对话。为了避免给老人留下过深印象,扮演外地卖药人的时候他都低着头,不让人看清脸。两人诈骗这么多起,都没有被当场揭穿。

  两名骗子还是亲戚

  李某称因欠债才行骗。但翻开档案,可以看到,2011年2月至4月,陈某、黄某、李某3人分别扮演驾驶员、银行工作人员、出车祸急需换外币及倒卖外币的人,以换秘鲁币可赚取差价为由,诱骗老年人拿出钱财。3人诈骗4次,共骗取1.993万元。因此,李某被平阳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夏某说,去年8月,他碰到侄女婿李某。李某知道夏某以前亏了很多钱,就叫夏某一起去骗老人的钱,说很好骗,并传授夏某方法。诈骗所得的钱,李某与夏某平分。档案显示,夏某曾因赌博于2010年被苍南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二日。

  庭审中,公诉人称被告人李某、夏某结伙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夏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建议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年。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李某和夏某均没有异议。辩护人均认为两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两人最终如何定罪量刑,苍南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 温州都市报 作者: 通讯员 李查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