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夫妻却越走越远
据阿英讲述,她与丈夫的婚姻走过了将近20年。2006年由于丈夫有第三者,两人曾离过婚,离婚几个月后丈夫不断请求与她复婚,并拍着胸脯保证不会有下次,考虑到年幼的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阿英答应请求,2007年两人再度牵手。复婚当天刚办完手续,丈夫就跟阿英拿了3万元说要做投资,此后两人虽已复婚,但丈夫却很少回家。2010年,阿英得知丈夫将投资的水库养殖撤股,拿走了35万元,然而这笔钱却未进入夫妻俩的账户内,拿到钱后丈夫几乎不再回家,连逢年过节甚至阿英生病手术也没回来探望一次。然而,夫妻俩却是每天通电话,电话里丈夫为工作东奔西跑,今天广州明天又到了哈尔滨,在阿英眼里丈夫是为了孩子的未来打拼,没有多言。
心碎,丈夫与情人继续纠缠
久而久之一些闲言碎语开始传入阿英耳里。今年5月,有朋友说看到她丈夫跟一女子出现在玉林街头,且据说丈夫跟该女子一直在玉林同居,并未出外省工作。这一爆料犹如旱地惊雷,为了求证,阿英几次跟丈夫通话后到营业厅查证话费,发现通话收取的费用为本地资费。在朋友处辗转追问下,她终于得知心碎,丈夫的租住处,于是带着孩子一起找上门。从丈夫租屋附近的街坊处得知,常有个女人来丈夫的租住处,大家都以为那女人是他"老婆",同时阿英也在丈夫的手机内、抽屉里找到很多丈夫与女子一同出游的照片及机票。面对忽然出现的妻儿,阿英丈夫只是沉默。
又一次背叛让阿英心碎,然而考虑到孩子,离婚一词却只能哽咽在喉。阿英说孩子知道此事后成绩一直滑落,二度离婚将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他对我哪怕是(态度)暖一点点,我都能忍着继续过,可是没有。"阿英想忍着等到孩子高考结束,然而看到丈夫冷淡的态度,心也冷了。
决心,咨询律师准备离婚
"我嫁的是个人,不是部电话,每天打电话有什么用,人都不在",经过考虑后,阿英下决心终结这场残破的婚姻。9月17日她致电《法律帮问》想咨询律师,自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机会有多大?复婚当天借出的3万元和丈夫撤股的35万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追回?丈夫今年未曾给孩子任何抚养费可否追索?
梁军律师事务所梁承勇律师认为,孩子满十周岁以上,让谁抚养得由孩子决定。如果一直随母亲,他也许会选择跟母亲生活。阿英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拿的3万元是复婚当天拿的,可以算是她的个人财产,3万元可以要求返还。丈夫搞养殖撤股所得35万元由于是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未付的抚养费可否追索,由于大家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过去的一般很难追回,只能在起诉离婚时(如果孩子愿意跟她生活),可以一并要求男方支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
后记:记者再次联系阿英时,她表示已经弄好材料准备起诉离婚,但在起诉前会给丈夫一个机会,如果丈夫态度有所转变,她愿与丈夫继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