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湖北发现输入型“登革热”病例 治疗及时未传播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28 09:23:53
 

广州全市灭蚊应对登革热高发。新华社发

  据广东省疾控中心通报,截至9月26日零时,广东省共报告9161例登革热病例,较前一天新增888例,其中广州市7747例(含2例死亡病例),佛山市950例(含1例死亡)。

  广东“登革热”患者病例报告数的急速上升,引起不少武汉市民的关注。昨天,记者从湖北省卫计委网站上获悉,我省8月以来也相继发现登革热患者,均为输入型病例,因发现及时和隔离治疗,未造成登革热疫情传播。

  登革热到底是什么病,如何传播,如何预防?湖北省疾控中心防治研究所急传部主任邢学森进行了详细解读。

  我省“登革热”均为输入型

  广东“登革热”高烧不退,加上近期蚊子较多,部分市民担心被蚊虫叮咬会不会传播登革热。昨天,邢学森给了颗“定心丸”:“这样的担心不必要,我省尚未发现登革热病毒本土化证据,目前发现的登革热病例,都是从东南亚、广东等地区归来的务工、旅游患者。”

  据邢学森介绍,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经伊蚊传播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是热带、亚热带地区最为常见的虫媒传染病之一。“湖北每年发现的患者均为输入型,集中在8—11月份。”

  “不过市民不用恐慌。”邢学森说,省疾控中心的“十个登革热防治项目点”会将感染者携带回来的病毒扼杀在摇篮中。他说通过病例报告监测和调查,一经发现,就会将感染者送到市传染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这些患者有些已痊愈出院,有些在接受隔离治疗,疫情并未扩散。

  主要通过“麻蚊子”传播

  登革热这种急性传染病,武汉市民多不熟悉。昨天,邢学森介绍,登革热主要通过白纹伊蚊和埃及伊蚊叮咬传播,其中,白纹伊蚊就是市民俗称的“麻蚊子”。

  伊蚊雌蚊吸食被感染人员的血液,获得病毒并在蚊体内繁殖,再经叮咬传染给人类。因此,人和人之间不会直接传播,但已感染或携带登革热病毒的患者,就应隔离,避免外出,以免被蚊虫叮咬感染他人。

  邢学森表示,“对付”登革热的关键在于灭蚊。伊蚊主要栖息在人的家中,喜欢在容器或积水中繁殖,翻盆倒罐清除蚊子的滋生地最为重要。

  “十一”黄金周慎选旅游地

  “十一”黄金周,很多人会选择去广东、广西旅游,还有的计划去东南亚、泰国等地,邢学森表示,市民一定得慎重选择旅游地,尽量别去登革热流行地区。

  听说登革热疫情如此严重,刘先生也犯了愁,他早已订好了去泰国旅游的行程,全家人十分纠结,到底去还是不去呢?邢学森说,如果实在要去旅游,就一定要严格防范蚊虫叮咬。

  传播登革热的蚊子一般是白天活动,日出后及日落前的两小时是其叮咬高峰时间。因此,外出时最好穿长衣长裤,或者涂抹蚊虫趋避剂;住宿时选择有空调、防蚊措施好的房间,睡前把室内的蚊子尽量清除,使用蚊帐或防蚊剂。

  回国后14天内,若出现不舒服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并告诉医生自己前往过的国家或地区。

  最初像感冒、轻型可自愈

  昨天,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感染科主任周海兰介绍,登革热最初的症状像感冒,有的患者容易忽视,耽误病情。她建议,如果有旅行史,被蚊虫叮咬过,一旦出现突发高热、剧烈头痛、眼眶痛、关节肌肉疼痛、皮疹等症状体征,应立即就医确诊治疗

  周海兰也指出,登革热没有那么可怕,请大家不要过于恐慌。她介绍,登革热临床上分轻型、典型和重型。轻型登革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能自动停止,并逐渐恢复痊愈。

  如早期登革热病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出血症状。重型登革热可在上述表现基础上突然加重,出现脑膜炎、中枢性呼吸衰竭出血性休克等征象。重型登革热才是恐怖杀手,病死率达90%以上。

  “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只要发烧就去看病。”周海兰说,她此前接诊的均为轻型登革热患者,经过治疗都痊愈了。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 记者 王恺凝 肖娟 通讯员 龚勋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