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施行了30多年的工商强制年检制度
我市市场主体进入“年报”时代
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随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市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取代施行了30多年的工商强制年检制度。至此,我市12万各类市场主体将正式进入“年报”时代。
按照相关要求,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zjaic.gov.cn/),以电子化报告的方式报送上一年度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企业联系方式,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年度报告还需覆盖从业人数、资产情况、经营情况等信息,这一类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由企业决定。
“年检”改“年报”,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准入门槛后实现“严管”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场监管部门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之一,监管方式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年报制度也减轻了企业负担,不必每年跑工商部门进行年检审查及盖章,每年的企业年检费用也将彻底成为“历史”。
当然,不再强制年检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放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实施年报制度后,市场监管部门会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如发现企业年报信息存在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
受《条例》颁布时间的影响,2013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按法定时间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记者了解到,10月1日后,社会公众可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全省所有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年度报告信息以及企业自行公示的相关信息,由原先“政府一家管”变为“社会共同管”,促进企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