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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曝合同没到期被解聘 校方称严重违纪主动辞职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25 15:14:53
 

  金老师与学校总部中教部张主任的微信谈话记录

  在一家公司辛辛苦苦工作了好几年,合同还没到期却突然接到公司的解聘通知。在讨要赔偿金无果后,金老师向沈阳晚报、沈阳网新闻热线求助。

  金老师说:“我毕业后的六年时间都献给了世博外语,却接到了解聘通知。公司的说法是因为我上班迟到,要求我离职,下个月就不用我来上班了。按照劳动法规定,在合同没到期就单方面解聘员工需要双倍赔偿,至少需要赔偿我2万元。”

  昨天中午,记者试图采访世博外语学校总部中教部张主任,张主任只说一句话就挂断了电话:“我不能接受你的采访,过一段时间学校会有专人去和你联系。”昨天下午5点30分,记者再次联系张主任,张主任称:“金老师是主动提出辞职的,她多次迟到,违反学校纪律。”

  员工投诉:学校不给开解除合同通知

  据金老师介绍,六年前她到世博外语学校皇姑分校做韩语老师。学校每两年签一次合同,最后一次合同的到期时间是明年的四五月。

  “我们不需要坐班,有课的时候提前15分钟到就行。我承认确实有迟到的时候。公司有规定,小迟到3次扣20元钱,大迟到每次扣20元。我按照公司规定被罚款过,其他的老师也有过迟到现象。”

  “在一个单位工作六年,可以说明员工对这个单位是有感情的。六年的员工也应该算老员工了,可是一个月前学校总部突然通知我被解聘了,学校没有为我安排10月份的课程。”金老师说。

  金老师告诉记者:“我和学校之间的合同还没到期,按照劳动法应该进行赔偿。我多次和学校总部沟通要求赔偿,可就是没结果。我准备打官司起诉学校,律师说需要学校开一个文字性的解除合同通知,可是学校总部不给开。”

  记者调查:赔偿问题学校没回应

  “从到世博外语工作,每次签完合同,学校都不给员工合同。”为了证明自己是世博外语的员工,金老师向记者出示了她与学校总部中教部张主任的微信谈话记录。

  记者看到,张主任说:“兰兰同学,你这个问题我已经报给大老板了,他们说要商量一下,看来今天不能给你答复了,你等等呗。”

  记者也听到了金老师提供的一段电话录音。录音中金老师说:“上个月你和分校校长让我离职,说下个月不给我安排课了。我同意了,但是按照劳动法学校应该给我经济补偿。”录音中的张主任说:“你要多少补偿?”金老师回答:“2万。”张主任说:“赔偿问题我得向校领导请示。”

  金老师的工作证上写着,金老师为沈阳市世博外语培训学校教师。

  世博外语:员工自己提出辞职

  昨天中午,记者联系上了世博外语学校总部中教部张主任。张主任称不能接受采访,不能回答提问。

  记者给张主任留下了联系方式。可是一直等到昨天晚上5点30分,世博外语学校没有任何相关人员与记者联系。

  记者再次联系张主任。这次张主任在电话中表明态度:“金老师只在我们学校工作了三年,是2011年10月来到我们学校的。她是学校的专职教师,在学校的表现很差,一个月三十天的班,有十五天迟到。我们多次找她谈话要求她改进,可是她没有改进。尽管这样,我们学校也没有要求她辞职,是她自己提出辞职的。”记者问张主任,合同中有没有关于员工迟到多少次就应该开除的规定。张主任说:“合同中说如果员工严重违纪,学校可以解除合同。”

  单位和员工解除合同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王亚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校方违法解除合同,应按照工作年限,一年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六年就应赔偿劳动者六个月的工资。”

  王亚丽说,按照劳动法,单位如果想和员工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不是书面通知劳动者,这本身就存在问题。关于员工严重违纪的界定,主要是看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来源: 沈阳晚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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