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甲先生,请问你写的这句话,有事实依据吗?”
“阿里巴巴公司,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和评论,不涉及事实。”
昨天,阿里和著名的“阿里黑”终于正面交锋。阿里巴巴起诉知名自媒体人葛甲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判赔50万元,此案昨天在杭州滨江法院开庭审理。这也是阿里巴巴美国上市后第一案。
41岁的葛甲,现居北京,昨天穿一件白衬衣到庭应诉。他是一名互联网分析师、作家、新闻网站和网络舆情分析师,长期在其个人博客、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上撰写文章。但在自媒体人中,他更有名一些的标签是,因长期发表批评阿里巴巴的文章,被一些网民称为职业“阿里黑”。
庭上,阿里巴巴方面称,从2012年7月起,葛甲在网络上撰写文章对其进行攻击,文章数量达到了70余篇。葛甲则笑称,他文风犀利,用了些网络语言而已,并非针对阿里巴巴,并直言自己的文章只是杂文评论,带有一定的文学色彩。
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滨江区法院曾表示,由于我国的网络言论立法并不完善,所以他们处理这起官司比较慎重。
阿里:不能容忍侮辱性的语句
葛甲:这是网络化的修辞手法,你们敏感了
为什么要告一个自媒体?阿里巴巴庭上说,“因为互联网精神是平等和自由,你对阿里和淘宝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判断,这是你的自由,但是不能超越界限。”
让阿里方面最不能容忍的是,在葛甲持续2年多涉及阿里负面信息的文章,其中不乏一些侮辱性的语言。比如称阿里为“婊子”、“流氓黑社会”、“不义之徒窃国大盗”等。
也不乏一些诽谤性的言论,如声称阿里进行“黑公关”、“内外勾结进行欺诈,涉案金额占到了阿里巴巴当年盈利的4%”、“如果说阿里的内部腐败是空中楼阁,没有基础只有上层建筑,相信这一点的人恐怕是吃错药了”、“我看阿里巴巴孕妇的一尸两命事件”等。
阿里认为,葛甲网上发布上述文章后,每篇点击率从几百到几千不等,而文章在不同载体如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号、搜狐微博、网易微博的链接和传播下,又被其他很多媒体转载,使得这些侮辱性诽谤性言论进一步扩散,对阿里造成的影响很坏。
对此,葛甲笑称,那是阿里过于敏感了。“网络语言通常比较夸张,某些词语并不具有褒贬的色彩,仅仅是一种修饰、娱乐的写作手法。而脱离全文来理解,那是断章取义。”
他辩称,网络文章多以流行的网络名词吸引读者,作为一名互联网分析师,自然也会引用当下流行的网络词语,并没有激烈过分的辱骂之意。
庭审中,葛甲还拿出一个大纸袋,里面都是厚厚的文本。他随时抽出几本来,念上一些句子。
他说,他写的文章大都有真实的事实背景,并非凭空想象,都是当时媒体界和社会大众热议的话题,包括阿里孕妇之死、封杀莆田等等。
他的律师还说,葛甲的评论是杂文评论,不是财经评论,具有一定的文学色彩是正常的,因此不构成恶意诋毁和侵权。
对此,阿里巴巴驳斥,葛甲抗辩说自己是文学创造是站不住脚的。“财经和科技评论、新闻评论要用客观的词汇,也要基于事实。你说的这些事实存在,但是歪曲扩大却是不对的。”
每每被阿里问及:“你对文章写的事实有何事实依据,或者有否核实。”葛甲就表示:“我不是记者,不是媒体,所写文章只是评论,不是报道。语言犀利并不是诽谤的表现形式,只是写作的方式和习惯。”
阿里:反复黑阿里是为了获得社会认知,谋取私利
葛甲:不能要求社会监督者对于瑕疵放弃评论权
阿里称,每当阿里巴巴具有重大意义的时间节点,葛甲的自媒体文章就从未缺席过。
“尤其是在我们上市期,在我们不能说话的时候,突然发出了几十篇文章,用尽了各种媒介。在境外上市的重要关头,给我们造成的破坏性后果巨大。”
阿里认为,葛甲的动机是,反复黑阿里巴巴获得社会认知,提高在业内的名声,这是为了谋取私利,这种行为也是自媒体圈内低俗化的倾向。
“攻击谩骂炒作获得名声——不能把没有发生的事情拿到法庭上说。从我接到起诉开始,我就停掉了一切的文章写作、拒绝了采访,包括国外的记者,我都拒绝了。”
葛甲说,“从1995年就开始研究互联网发展史,我写了几百篇文章,不只是针对阿里巴巴一家。”葛甲说他对很多知名互联网企业都有点评,也有负面的。
对阿里巴巴的评论,他也写过正面的评论,“比如对中国互联网发展有贡献的十家公司,我把阿里排在第五,这个排名不辱没他。”
至于为什么这些年执着地评论阿里,葛甲说,他和阿里公司本身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什么接触。而对他们关注是2011年开始的,起因是支付宝剥离事件,“我很感兴趣就做了研究,然后在一篇期刊上发表了两篇文章,后来我发到博客上就有很多水军骂我,这激发了我继续研究。”
葛甲昨天在庭上,一直追问一个问题:阿里巴巴如何来量化他的文章带来的损失?其实也是在问,阿里巴巴诉求的50万元赔偿有何依据。
葛甲认为,他的文章点击率从几十到上千不等,仅仅限于网络互联网分析师和小部分关注的人看了。这个影响力实在微乎其微。
所以并没有造成阿里巴巴社会评价降低,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的成功路演,也正好说明它在社会大众心中的传奇色彩。
“但这不代表其创造过程中不会出现瑕疵,更不能要求社会监督者对于瑕疵放弃评论权。阿里巴巴更应该包容其他负面评论。”
庭审持续3个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庭审后,阿里巴巴集团相关人士表示,诉讼请求包括删除文章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不存在和解可能。
“请问这句话有事实依据吗?”
“啊,这是泛指,这是修辞手法……我不是媒体人,我不是做报道,我只是个人评论。”
昨天,阿里巴巴方面在庭上,列举了他们认为葛甲涉嫌侮辱和诽谤27篇文章。
每篇文章用黑体划出了涉嫌侵权的语句。在提问环节,逐句逐句控告了葛甲。阿里认为,评论也必须基于事实基础,如果没有,也构成侵权。而葛甲回击:我不是记者,我不做报道,我只是个人评论,这是我的言论自由。
阿里:你说阿里“哄着骗着把钱赚到自己口袋里来”,是否有事实依据,是否进行核实?
葛甲:这是我个人观点的陈述。我是对它的商业模式和诚信记录得出的心证,不涉及事实,只是我的看法。
阿里:有无事实支撑?
葛甲:有。我有旁证。证明我的观点,是事实。
阿里:你说阿里是投机分子,有无证据?
葛甲:这是我的观点。
阿里:你说阿里“原本很黑、现在很黑,未来也很黑”,是否有事实?
葛甲:这是修辞手法。
阿里:你说阿里会有越来越多虚的地方露出马脚,露出马脚是否有事实?
葛甲:是修辞手法。
阿里:你说的“诈术和诡道”是否核实?
葛甲:这是泛指。
昨天的庭审中,阿里巴巴方面还透露,他们将起诉《IT时代周刊》。
据媒体报道,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颜乔曾发微博称,已经实名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IT时代周刊》,指出该杂志及其下属网站IT商业新闻网长期对阿里巴巴进行“舆论胁迫及恶意侵害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