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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旧城改造方案 拆迁户子女三年内可在原学区入学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24 08:46:43

  自从9月16日“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以后,每天有上百位市民前往工程指挥部去询问相关的政策。

  为方便大家了解情况,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的工作人员给出了38项官方答复。

  钱江晚报记者从中挑选了几条大家最为关心、关注的问题,集体答复。

  ●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答: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由被征收人选定的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办法、标准评估确定。

  ●被征收房屋折旧如何计算?

  答:被征收房屋的折旧指的是房屋建造成本的折旧。其新旧程度由房地产估价师根据房屋耐用年限,结合房屋的使用、保养状况评估确定。

  ●房屋评估机构如何确定?

  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该如何解决?

  答: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金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抵押的房屋面临征收怎么办?

  答:1.设有抵押权的被征收房屋,应在抵押关系注销后,方可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2.确有客观原因无法注销抵押关系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就抵押房地产所担保的债权处理问题协商一致,并向征收部门提交书面协议,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按协议办理。

  3.在征收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抵押双方达不成协议的,不影响房屋的征收。根据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征收人提出具体补偿方案,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后,先实施征收,待抵押双方达成协议后再进行补偿。

  ●共有房产如何征收补偿?

  答:共有房产的被征收人按一户进行征收补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对于调换后的房屋产权仍按共有房产登记。

  ●如何就近分档上靠挑房?

  答: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户型时,安置面积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赠送建筑面积之和就近分档上靠户型原则挑选。

  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赠送建筑面积之和≤45㎡的,可选择55㎡安置户型;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赠送建筑面积之和>45㎡且≤60㎡的,可选择70㎡及以下安置户型;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赠送建筑面积之和>60㎡且≤80㎡的,可选择90㎡及以下安置户型;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赠送建筑面积之和>80㎡的,可选择110㎡及以下安置户型,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赠送建筑面积之和超过110㎡的,可按就近上靠原则挑选二套住宅。

  ●被征收人子女入学有什么规定?

  答:被征收人凭本区块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征收部门审核证明,在三年内可在原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也可在产权调换房屋所在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

  若是临时过渡住所,按现行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安排人群子女类”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施尽佳 特约记者 陆欣 编辑: 徐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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