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年度不合格将影响升迁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23 08:00:04
9月15日,我市下发《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年度内发生较大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整改不力酿成生产安全事故、“打非”不力造成生产责任事故、上半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达到全年控制指标50%以上、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信息的,将约谈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并形成约谈纪要在全市通报。
同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1年内将不得提拔。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县(市、区),将予以黄牌警告。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在2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此外,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将在多方面予以严格限制。对发生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等,执行“终身禁入”。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记者 龚诚良 见习记者 俞施
编辑:
徐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