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消费频道 > 消费警示
美容院做面膜后她成了“包公” 经调解,消费者获赔7880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22 10:15:43

  日前,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方女士的投诉称,她到美容院做面膜,结果脸部变黑,而商家却不肯承担赔偿责任。

  方女士介绍,8月5日,她在义乌江东街道一家美容店花354元钱做面膜,刚做完时感觉还不错。第二天早上起床,她竟发现整张脸都黑的,于是赶紧向商家反映自己的脸部症状。“这是正常现象,可能是你的肤质不适应这款面膜。”商家称,只要再做几次面部护理就可以恢复正常肤色。

  时间一晃过去了1个多月,方女士的脸部肤色依旧是黑的,有人甚至讥笑她是“包公”。方女士多次找美容院交涉,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她拨打了12315消费投诉热线。

  接到投诉后,江东工商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由于方女士怀疑该面膜的质量存在问题,执法人员还对这家美容店使用的面膜进行了检查,不过该面膜产品证件齐全,未发现有质量问题。在工作人员的联系协调下,面膜厂家相关负责人也从江西赶到义乌。

  在调解过程中,方女士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要求美容院免费为其做2个月的脸部修复。对于这一要求,美容院无法接受,表示最多只能赔偿5000元钱。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最后美容院同意赔偿方女士6000元钱,另外面膜生产厂家再赔偿1880元。对此,方女士表示满意。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美容服务前需做好美容“攻略”,不同的美容产品适应不同的消费人群,切勿因盲目消费导致“美容不成变毁容”。此外,消费者如果在美容过程中身体出现异样情况,应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诊,避免因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而造成更大的伤害。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徐夏莉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