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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不想读书离家出走 串通同学导演自杀闹剧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20 14:58:39

  核心提示

  为何报假警?

  他说他不想读书了,想离家出走,想以“死人的身份离开”,他选择假装跳河,然后同学就报警了

  为何选择跳江?

  小阳事后说,之所以选择跳江的方式“失踪”,是因为“当时嘉陵江涨水了,水流比较急,下去后被冲走了,尸体也不好找到,所以选择跳江。”

  14日,星期天,南充警方接到报警:高坪区某中学高二学生小阳在嘉陵江跳河自杀了。报警者是小阳的同学小田。

  就在警方心急如焚沿江展开寻找的时候,警方得到消息:有人看见“失踪”多日的小阳在一鞋厂附近出现。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真相很快浮出水面:这是一起自导自演的跳江假案!

  报警

  我同学跳江自杀了

  9月14日下午6时许,南充警方接到报警:我的同学小阳在小龙门航电站下游处跳入嘉陵江自杀。随后,报警者又将这一消息通知了小阳的父亲。

  打电话报警的名叫小田,今年16岁,是小阳的同学。他在一个加油站附近用座机打的电话。

  接到报警后,高坪区公安分局江东(水上)派出所民警以及消防官兵迅速赶赴现场,小田带着搜救人员指认小阳跳江的地点。当晚,小阳的家人及所在学校领导、老师均赶到现场寻找。

  “当晚一共20多人沿江寻找,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过,都没得任何线索。”昨天下午,江东(水上)派出所民警唐继彪告诉记者,接下几天,搜救人员照常在江边寻找,仍旧一无所获。

  当晚,在派出所,小田告诉民警:几天前,有人在小阳包内发现了同学小军去年丢失的一部手机,便让小阳赔偿500元。此外,同学小唐在上学期也丢失过500元,连同一起让小阳赔偿1000元。跳江前一晚,小阳曾遭到小军等人殴打,小阳还了小军200元。对方称,如果14日还不上钱,还要打小阳。“我估计小阳是因为这件事想不通,怕挨打才跳的江。”派出所内,小田面对民警的询问,一脸平静。

  蹊跷

  “跳江者”出现在鞋厂

  警方苦寻两天一直没有结果。9月16日,事情出现了转机。

  16日,一名同学告诉小田,他看到小阳在附近一鞋厂上班。奇怪的是,小田劝同学不要说出去。17日晚,警方根据这一线索,在高坪区一家鞋厂找到了小阳。

  那么,他们为何要导演这起自杀闹剧?警方笔录显示,小阳一高中同学向警方透露,9月10日下午,宿舍一同学在寝室找东西时,发现小阳箱子里的一部手机正是去年小军丢失的手机。当晚下晚自习后,小军和另一名同学将小阳叫到隔壁寝室,期间,小阳遭到小军等人的殴打,之后在同学的劝说中被拉开。小阳承认偷手机一事,并承诺赔偿500元。当晚,小阳给了小军200元,并承诺另外的300元在9月14日给。

  小田事后称,13日,小阳告诉他不想读书了,想离家出走,也不想父母找到他。“他说他要以死人的身份离开,我就问他是要自杀还是跳河,他选择假装跳河,然后我就报警。”小田说,小阳当时还提出给他写一张欠条,让其拿着欠条去找他爸爸,要到钱后转给他,“他说需要钱买一些生活用品”。当天下午,小阳告诉小田,自己已到附近一鞋厂应聘,并卖掉了电脑。

  14日午饭后,小阳在学校超市买了一些面包,到寝室背上包便同小田前往嘉陵江边,并将学校的饭卡送给了小田。

  “到了河边,我们就在选择假跳的地点,因为沿途河边都有人,就没法实施计划。”小田说,下午4点过,两人走到小龙航电站附近河边,直到6点左右,河边已无行人,在小阳离开后,他便报了警。

  当晚,小阳曾前往小田家,询问学校和警方的反映,同时表示将到附近一家鞋厂打工。当晚,尽管小田的父母在家,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少年就是小田报警所说的“跳江少年”。

  小阳事后说,之所以选择跳江的方式“失踪”,是因为“当时嘉陵江涨水了,水流比较急,下去后被冲走了,尸体也不好找到,所以选择跳江。”在跳江之后的几天,自己在鞋厂上班,晚上住在鞋厂,直到被警察找到。

  警方

  报假警,将给予行政处罚

  昨天下午,小田的父亲贾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儿子在南充生活,妻子在沿海打工。儿子平时还算老实本分,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现在跟他妈妈到乡下老家去了,我们目前不敢责备他,怕他情绪不好出现意外”。

  昨天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前往小阳老家,但其家人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而记者也未能见到小阳本人。小阳所在学校一位陈姓负责人表示,当晚得知小阳跳江失踪后,学校组织大量人力寻找,好在小阳最后没事。该负责人拒绝了记者其他采访要求,只表示此事警方已介入调查。目前,小阳已经回家。

  南充市高坪区江东(水上)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给予小阳和其同学相应的行政处罚。

  昨日,南充市顺庆区焦点法律服务所律师何定全对此表示,小阳和小田串通报假警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对二人进行处罚。若情节较重,可处5-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轻可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不过,由于两人都未满18周岁,若是初犯,虽然警方要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

  (文中涉及到的学生均为化名)

来源: 成都商报 作者: 实习记者 王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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