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瞒着父母离婚4年 死亡后前妻争夺监护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18 14:52:17
衢一男子瞒着父母与妻离婚4年后死亡,获赔15万元。父母在整理遗物时才发现他们的离婚证书,前妻上法庭与原公婆争夺12岁儿子的监护权。今年7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
2003年6月26日,贵州女阿琴嫁给衢江区湖南镇某村村民阿林,生了儿子阿康。阿康1岁半时,阿琴便离家打工,难得回家,阿林也常在外面打工,阿康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聚少离多的阿琴与阿林于2011年12月8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儿子阿康归阿林,阿琴每年支付抚养费5000元。但是阿林拿到离婚证书后并未告知父母家人,因阿琴常年不归,父母亲人早已习以为常,根本不知离婚一事。
天有不测风云。2014年2月,阿林在给一老板砍毛竹时不慎坠落悬崖死亡。
阿林的父母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离婚证书及离婚协议书,还发现了2001年阿琴与另一男子的离婚判决书。阿林的父母家人这才知道,原来阿琴嫁过人、离过婚,与阿林是二婚,经进一步打听,了解到阿琴在与阿林结婚前还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
阿林入土不久,阿琴来祭拜,并提出由其抚养儿子阿康和由其监护阿康应得的遗产。而阿林的父母认为,孙子阿康从小由他们带大,至今祖孙三人相依为命已经12年,阿琴虽是生母,但很少陪伴儿子,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
今年4月,阿琴一纸诉状将阿康的爷爷奶奶告上了法院,要求得到阿康的监护权。
7月16日,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阿琴对阿康享有监护权,阿康由其爷爷奶奶抚养;阿林的遗产8.4万元(存款)、已到位死亡赔偿金5万元归阿康继承,款项存于衢江区湖南镇信用分社,存折由阿康所在村的村委会保管至阿康年满18周岁,由村委会监督款项使用,原告阿琴有权查询使用情况;尚未取回的死亡赔偿金5万元归阿林的父母继承;阿琴自2014年7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阿康的抚养费500元。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通讯员 钱俊皓
编辑:
徐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