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把玩具枪 抢劫被抓获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17 14:25:17
9月16日,记者从江山法院了解到,28岁的江西广丰男子黄某,购买玩具仿真手枪、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到江山市实施抢劫。不过,黄某不但没有抢到钱,还因实施抢劫而锒铛入狱。9月6日,该案一审在江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1月23日,黄某携带装有玩具仿真手枪的挎包,骑摩托车在市区寻找作案目标。黄某在江山市城北大桥边休息时,对面马路上缓缓驶过一辆白色宝马跑车,并在附近银行门口停下来。黄某见车主张某独自一人前往银行办事,便决定对其实施抢劫。
当张某办事出来上车时,黄某趁机打开该车副驾驶室门,半个身子探进车内指着张某说“大姐,带我去个地方”,意欲让张某开车带其到偏僻处后实施抢劫。还未等黄某拿出包内的玩具枪,张某便拎包逃离车内,并沿路大声呼喊。黄某于是向江山法院方向逃跑,后被群众抓获移送公安。
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黄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最终,黄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鲍涵
编辑:
徐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