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7年至2012年,中国企业遭遇美国“337”调查的数量占其全球调查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337”调查的背后是商业利益和企业市场份额的争夺,但中国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才是“硬伤”。要改变这一被动局面,我国企业必须增强研发实力、做优专利布局,运营好知识产权,让其为企业创造财富——
什么是“337”调查?
“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根据该条款,ITC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的调查。其不仅监督国际进口贸易,也管控由进口衍生的国内销售行为,因此,执法对象不仅有外国企业,也涉及美国本土企业。
超八成在美中企零专利
9月12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当地时间9月9日,美国赛格威公司和DEKA公司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337”调查申请,指控包括12家中国和美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销售的电动代步平衡车及其组件和手册侵犯了其美国专利权和版权。
这并非个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透露,去年我国企业遭遇美国“337”调查高达17起,已连续12年居涉案国首位。
“随着中美之间贸易往来的增多和中国企业的不断成长,中美之间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也变得多了起来。中国已成为美国‘337’调查的主要对象国和最大受害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分析说。
客观而言,中国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给了其“屡屡得逞”的机会。一份调查显示,自1975年以来,美国“337”调查涉及中国内地企业的有122件、企业330家,其中,84.84%的涉案中国企业在美国没有专利、9%的企业只有10件以下的专利、仅1%的企业拥有100件以上的专利。
现实情况确实让人担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出口1亿美元的商品仅有0.4件拥有专利保护,而美国、日本甚至韩国的专利布局数量是我国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想在海外市场分杯羹,产品却是零专利保护,这就相当于‘裸奔’,一旦竞争对手发起专利战,肯定不堪一击。”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正志坦言。
“337”调查的背后,是商业利益和企业市场份额的争夺。王正志解释说,中国企业“走出去”,分享了海外市场的利益,对方自然要反击。只是过去美国遏制中国商品出口的“利器”是传统关税贸易壁垒,如今,随着中国出口商品结构发生的变化,他们举起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旗。
根据法律,“337”调查一旦成立,涉案产品将被逐出美国市场;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出普遍排除令,同类产品则将永远失去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这是美国运用娴熟的一种手段。”王正志说,“337”调查主要针对竞争对手展开,在上世纪90年代美日贸易摩擦集中期,索尼等诸多日本企业都曾深陷调查泥潭。“如今,当年的故事又在中国重演。”王正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