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相识两天,相约见面玩耍,没想到男生意图不轨,将网友强奸。9月10日,犯罪嫌疑人姚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7岁的姚某有些迟钝,通常一个人玩耍,亲戚朋友眼中的他总是慢人半拍,被人当成智障儿,所以平时没什么朋友。但姚某也算争气,自己学了门理发的手艺,在家附近开了一间理发店。
7月初,姚某无意中在网上加了个朋友小陈,聊了几句以后觉得两人挺投缘。因为两人都闲着没事,于是姚某主动约女孩子来家里玩。小陈看见天下雨,而且也不认识去姚某家的路,于是好言拒绝了。
第二天,姚某一早醒来就想起了网友小陈,打开QQ再一次约小陈一起玩耍。因为无聊,小陈答应了。姚某一听小陈同意过来玩,突然有一股按奈不住的兴奋,匆匆去约定的地点接小陈。没过多久,姚某就看见一个身穿浅色连衣裙的小姑娘向自己走来,询问后知道正是网友小陈。
姚某领着小陈来到自己的新家,上了二楼房间。没等小陈坐稳,姚某就“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像变了个人似的扑向小陈。不管小陈怎么反抗,怎么挣扎,他强奸了小陈。小陈裹着衣服冲出了姚某的房屋,跑到街上。姚某担心小陈找不到回家的路,紧跟在后面。后来,看见小陈找街上的人打电话,怕小陈找人报复,姚某匆匆跑回了自己的理发店。没过多久,警察在姚某的理发店将其带回了派出所。
“大家觉得我脑子不灵光,在亲戚面前也抬不起头,所以我没什么朋友,一直都是单身。前两天在网上认识了这姑娘,其实我不知道她的真名,也不知道她哪里人,就知道她19岁了。刚开始,真的只想约小陈来家玩一下,但当我看着她穿着连衣裙,扭着屁股,就有莫名的冲动。等她进了房间,我就不顾她的反抗,把她按在床上想跟她发生性关系。”姚某后来回想起来有些后悔。
经鉴定姚某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9月10日,因涉嫌强奸,姚某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