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最高法微博微信曝光老赖"微力"足 10天曝光20条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11 09:05:17
  9月8日,中秋节。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均只发布了两条信息——曝光两名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百姓口中的老赖。

  8月31日,最高法发布信息称,从9月1日起,其微博、微信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每天曝光一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和一名失信被执行法人。截至9月10日,已曝光20条老赖信息。

  “信息化时代通过微博、微信曝光老赖,有助于扩大曝光的传播范围,提高惩戒老赖的威慑力,最终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毕玉谦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评价说。

  最高法双微曝光老赖图文并茂,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案情、执行情况,针对失信被执行自然人,曝光了其姓名、年龄、部分身份证号码等,针对失信被执行法人,则曝光了其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

  记者梳理已曝光的20条信息发现,这些执行案件起始时间从2010年至2014年不等,老赖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更有甚者这三种情形全部存在。

  执行金额较高,是这些老赖的共性。除了9月8日曝光的浙江金茂船业有限公司失信案,涉及工程款23.7万余元之外,其他失信案执行金额均以千万元起步,14起超过亿元,最大的一起为9月1日公布的闫占新失信案,有3.8亿余元欠款未还。

  据了解,近年来,人民法院出台各种措施打击规避执行行为。2013年10月,《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全国联网上线;今年6月开始,凡被纳入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购买列车软卧车票,7月起无法购买飞机票。截至8月26日,民航售票系统拦截20万余人次购买飞机票,铁路售票系统拦截1.1万余人次购买软卧车票。

  最高法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设立曝光台,让失信者无处躲藏,使被执行人的信用评价与其个人名誉、生存空间直接联系,旨在迫使他们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缓解执行难。

  记者注意到,最高法超768万微博粉丝高度关注曝光信息,积极转发。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每起案件的关注次数大多在百次以内,而最高法微博微信曝光的执行案,每起关注度都有数百次。

  闫占新在该平台录入6起被执行案件,最高法微博微信曝光的4起案件,每起的关注度从590多次到680多次不等,而没有曝光的两起案件,关注度均只有30多次。

  网友们积极为最高法双微曝光老赖点赞的同时纷纷表示:支持曝光,支持司法公开。

  网友“小丸子天蝎”说,这是个信息的时代,这种曝光会给被失信人以社会压力,从而不得不遵守法律规定。网友“3871039914”认为,各地法院、银行都这么做,老赖就无处藏身,也就不敢再赖了。

  还有网友建议提高曝光力度。“既然要公布,被执行人看来也不怕,那就把信息再详细一点。身份证号码要全,家庭住址也要公布。”网友“慎权衡”说。

  毕玉谦认为,最高法微博微信曝光的老赖信息,目前恰到好处。“被判刑的人其人格尊严都应受到一定保护,何况是老赖。”他解释说,曝光老赖一定要找到平衡点,既要曝光一部分信息,产生震慑和约束,促使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也要保护其人格尊严,避免公布太多信息对其造成过多负面影响。

  “最高法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曝光老赖,影响力更加广泛深远,对其他人也更有教育意义。需要注意的是,在发布前,最高法相关部门一定要对案件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谨慎发布,避免出现差错。”毕玉谦提醒道。

  同时,他建议,对曝光、惩戒老赖建立分级制度,循序渐进,开始时可曝光老赖少量信息,限制少量权利,如果老赖仍故意不履行,逐步加大曝光信息内容,扩大权利限制。

  老赖问题在我国长期存在,曝光老赖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目前,各地法院曝光老赖的形式、尺度不尽相同。毕玉谦呼吁,完善相关立法,规范曝光的程序和内容,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