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说,为了防止员工带走店内的东西,每天下班的时候,都要检查一遍员工的包包。
“这算哪门子的规定?”潇潇很难理解,在她看来,这是侵犯人权的事,她本以为同事们都会反对,让她意外的是,新规实施当天,竟然有两个同事主动开包让店长检查了。
为防止员工带走店内物品
店长宣布员工下班前要开包检查
潇潇所在的这家内衣店,除了店长和一个后备店长,就剩下4名员工。内衣店实行两班制,早上9点到下午4点算早班,下午3点到晚上10点算晚班,每班3个人。
9月7日那天,店长把所有员工叫过来,口头通知了这条新规,让大家好好配合,并吩咐后备店长每天检查。
“店长说这是公司的规定,怕员工带走店铺里的东西。”潇潇说,当天下午4点多,早班同事下班时,竟然主动打开自己的包包检查了,站在一旁的潇潇懵了。
她想不明白,自己的包包怎么能随便让人搜呢?是她们法律意识太淡薄,还是觉得无所谓?
潇潇决定,如果真出现强制搜包的情况,她会毅然辞职。“工作没了可以再找,我的尊严没了就找不回来了,这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店里另一名同事方方(化名)也是90后,外地人,在这家内衣店工作才一个多月。虽然以前也做过类似工作,但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如果你不信任我们,可以把我们开除啊,检查包包算什么?”方方说。
不过之后几天,潇潇和同班的同事方方并没有像另外两位同事一样主动开包,后备店长也没有强制要求。
至于内衣店为什么会突然想出这么一条规定,潇潇和方方都认为,这可能和其他分店出现过偷窃事件有关。
员工认为,出台这样的规定
是因为店长对员工不信任
不过,毕竟店长没有强制搜包包,为了保护自身权益,潇潇不愿透露该内衣店和店长过多信息。
在潇潇看来,这家内衣店的其他一些做法也有些不讲道理。
店里每个月都会进行一次月底盘存,最近一次是9月初,结果发现少了几件货。
“因为东西少了,店长不分青红皂白,就要大家一起赔钱。”潇潇说,最后,每个人还是赔了67元。
后来,潇潇跟朋友们聊起这件事,但朋友们却都好像见怪不怪,赔偿是理所当然的。
还有一次,收银台钱少了,因为当天只有潇潇和另一个同事值班,店长就直接让他们赔钱。
“发现钱少了,我觉得一般人第一反应是看监控,可她的反应却是让我们赔钱。”潇潇当时的态度很强硬,“赔钱,一分都没有,你可以查监控,如果监控里能看到确实是我的问题,我会赔的。”
后来查出来,原来是店长自己拿了钱买饭了,大家对这件事都很无语。
潇潇觉得,所有这些事情,究其原因,是店长对店里的员工太不信任。
律师说法
搜包侵犯了员工人格权
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立新:店家设置这样的规定,是对员工的不尊重,侵犯了员工的人格权,员工有权利拒绝检查,并要求赔礼道歉。
如果情节严重,存在强制检查的情况,也算的上是对员工的侮辱。在拒绝的同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视情节对店家予以罚款甚至刑事拘留的处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之后,才能进行搜查。
针对商品失窃问题,店家不能用违法或不正当的手段来解决,而应该采取合理并行之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