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男子连续尾随女性抢劫 严重影响市民安全感判10年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08 12:00:00

  连续三天,在汉口天门墩一带发生尾随女性抢劫事件,记者昨从江汉区法院获悉,抢劫的孝感籍男子杨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月20日凌晨3点左右,杨某尾随邹某至其位于江汉区菱角湖路某宿舍7栋4楼家门口,用持菜刀、捂嘴的方式将邹某强行拖至3楼,劫取邹某现金泰铢1000元(折合人民币177.6元)。

  第二天凌晨2点,杨某尾随张某至江汉区天门墩路522路公交车终点站附近,强行夺取张某装有现金770元及其他物品的单肩包,张某发现后护住单肩包不放手,杨某殴打张某面部并强行将包抢走。

  第三天凌晨6点左右,杨某在天门墩二路,强行夺取一女性的挎包,该女子护住包不放,杨某又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强行抢走,该女子包内有现金800元及价值1800元手机1部。5天后,杨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其所抢赃款赃物已部分追回发还。

  江汉区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三次抢劫金额共计3597.60元。因严重影响市民安全感,社会影响恶劣,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 记者高星 实习生廖玉笛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