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充电宝”的抽查检测结果显示,国内市场“充电宝”产品无一合格。9月4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对重庆“充电宝”市场的检测结果,数据显示:重庆市场索尼、小米、飞利浦等多款“充电宝”实际电量只能达到标称电量的60%左右。
据记者从重庆消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检测的26款“充电宝”涵盖索尼、小米、飞利浦等多个品牌,价格最高的599元,最低的为69元,产品标称容量均为10000毫安时左右。“这些检测品都是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新世纪、苏宁电器、泰兴电脑城和石桥铺、网上京东商城等卖场买来的。”重庆消委会秘书长徐京说。
徐京表示,消委会委托重庆电信研究院对样品充电8小时后,在25℃常温环境下检测了其放电性能。数据显示,仅有16款“充电宝”样品实际输出电量达到了标称电量60%以上,最低的仅有标称电量的42.64%.“以对大部分智能手机充满一次电为例,这意味着标称10000毫安的充电宝只能充电一次多一点。”
实际电量与标称电量存在巨大差距,生产厂家是否涉嫌欺诈呢?徐京表示,由于移动电源市场目前无论是国家还是厂商都没有完善的行业规范和参数标准,对于标称电量的含义也没有统一的认识。所以消费者在该方面维权普遍困难。
“对许多‘充电宝’而言,存在的问题还不仅是标称电量虚高。”在徐京看来,一款合格的“充电宝”还必须具备防过充、防电压过高、防撞击、防水等多重保护,但目前市面上很少有产品能全部做到。“近来国内各机场加大对移动电源的安检力度,就是由于许多产品缺乏防撞击保护容易起火甚至发生爆炸。”
徐京认为,当务之急除了呼吁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出台完善的强制标准之外,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时更要注意,尽量在正规场所选择各项标识齐全的产品。对于普遍存在标称电量虚高的情况,有需要的消费者最好能准备超出实际用电量的移动电源设备。
“最重要的是,消费者一定要理解‘充电宝’只能是应急,而不能过度依赖,更不要当成生活中的常用品甚至必备品。”徐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