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学生在鬼屋门口等待进场。陈郁摄
走在黑暗的房屋内,一个披头散发的“恶灵”猛然出现,吓你一跳。近日市民李先生听女儿说起,南京出现了一家号称中国最大的“鬼屋”。然而扬子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家来头很大的“鬼屋”体验场所,却没有得到工商部门的营业许可。同时面对层出不穷的恐怖体验,相关专家提醒家长和老师加强引导防止类似体验带来的负面影响。扬子晚报记者陈郁
“最大鬼屋”把女生“吓死了”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来到了位于雨花西路上的这家“鬼屋”,刚走到门口,恰巧碰到两个学生模样的女生正喊叫着往外走,脸上流露出惊慌的表情。
记者注意到,“鬼屋”在整栋建筑的负一层,场地上竖着黑白色的海报,上面写着“中国最大的鬼屋来南京了!”在入口处的一个电子屏幕上反复播放着鬼屋内的恐怖画面,让人感到有些毛骨悚然。
“里面究竟有多恐怖呀?”记者问现场一位工作人员,这位男子表示,里面的“鬼”都是真人扮演,会根据你们受惊吓的程度进行控制,不过确实要有心理准备。就在这时,“鬼屋”里传出阵阵惨叫声,时不时还能听见“砰、砰”的声音。
在“鬼屋”的出口处,记者看到一个女孩子,她满脸通红地告诉记者,她是第一次玩,在里面真是被吓死了,以后再也不玩了。而和她一起出来的一位男同学则不以为然地表示,里面远没有宣传的刺激,和他以前玩过的类似的恐怖小屋相比并不算恐怖。
“鬼屋”现场找不到营业证照
刻意营造出来的恐怖场景让不少体验者感到害怕,不过现场对于参与者心理或身体条件的提醒却看不到。不仅如此,令人奇怪的是,现场也找不到任何组织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记者向现场的一位工作人员询问:负责人在不在?对方摇摇头表示不知道。记者问,这里的经营行为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批准,对方也不愿回答。
从8月30日开始营业的“鬼屋”难道没有营业许可证?扬子晚报记者昨天专门致电南京市雨花工商分局进行求证,在一番查询后,该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处“鬼屋”至今都没有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管理。
南京志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封顶认为,根据法律法规,公司在其住所之外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场所或经营机构,无论是以本公司名义,还是以其他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都应办理登记。否则按照无照经营处理,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处罚。
当心一旦恐怖刺激“不满足”可能在现实中发泄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恐怖的游戏体验并非只有雨花西路上的这一家,在南京类似的以恶灵或恶魔为主题的恐怖体验场所还不少。
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倪绍忠指出,如果游戏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恐怖游戏带来的惊吓有可能消解不当,这样就会对游戏者自身产生伤害。
他说,恐怖惊吓对人的身心发展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众多青少年之所以热衷于“恐怖消费”,是因为他们从中能体会到一种愉悦和满足的感觉,但随着恐怖玩具的不断更新,“恐怖刺激”不断升级,青少年要达到新的“满足感”,就需要更强烈的“恐怖刺激”。一旦“恐怖刺激”无法满足需要,就会形成一种失落感,久而久之,青少年就有可能在现实中发泄。
他建议,老师和家长应引导青少年进行健康的娱乐活动,使其情感和能量得到宣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