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教育专题
关注农村教育的目光再往下一些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04 09:43:06

  关注后20%的农村地区、学校和人群,是义务教育的当务之急。他们基本分布在农村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和贫困地区。

  日前,笔者在参加一次会议时,与会不少专家发言表达了对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农村教育的担忧。他们在四川凉山州的调研发现,一些学校缺乏基本生活设施,没有厕所、饮用水,两个孩子挤一张课桌,寄宿制学校上铺2个孩子、下铺3个孩子挤一个床板。农村教师编制不足,而且流失严重,仍有许多代课教师。全州有2000多所农村学校未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学前教育的缺口更大。

  这一调研之所以令人震惊,因为与我们熟悉的农村教育的图景完全不同。近些年来,全国多数地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是一个基本事实,但上述那样触目惊心的教育落后也是事实,这两个事实是并存的,只不过前者往往遮蔽了后者。其实,教育落后的状况在湖南、湖北、广西、河北、山西、甘肃等多省份的山区和边远地区都存在:办学条件差,教师难以稳定,学前教育、英语和音体美师资绝对短缺,等等。近些年来,农村地区大量撤并学校,推进学校进城和农村学生进城上学,为解决城镇学校的择校热和大班额,教育资源继续向城市倾斜,这将进一步加剧“城满、乡弱、村空”的局面。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关注的主要是城市和城镇;对沉淀在农村底层、没有能力进城,或者因地理条件所限难以进城上学的农村学生,比较缺乏关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2010年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普及到边缘化群体》,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边缘化群体”,是指社会教育程度最低、“最底层的20%”。报告提出要通过监测,“提高边缘化群体的能见度”,制订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缩小边缘化群体和其他社会群体的差距,实现全民教育的承诺。这为我们认识新形势下农村的教育公平,提供了新的视角。

  关注后20%的农村地区、学校和人群,是义务教育的当务之急。他们基本分布在农村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和贫困地区。国务院今年推行的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计划中央财政花2000亿元,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共约6300亿元左右,用5年时间实现农村薄弱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体现了新形势下对农村弱势学校的关注。但是,需要认识的是与凉山州整体性的教育落后不同,许多农村存在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地区差距、发展差距,而是需要采取特殊措施加以解决的农村教育的特定问题。例如,在乡镇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集中着最底层的农村学生,这种“小规模学校”往往只有十几个或几十个学生、一个或几个教师。由于缺乏规模效益,这轮“薄改计划”明确规定不得用于小规模学校的条件改善。

  其实,比硬件改善更为关键的是教师。一个教学点如果有一个热爱学生、热爱教育的“最美乡村教师”,就能提供有效的教育。由于教师老化、难以更新补充,许多村小、教学点处于教育质量低下、难以为继的困境。2012年,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底部攻坚”的概念,强调要特别关注乡镇以下的村小、教学点的师资建设。要真正建立农村教师队伍良性发展的机制,一方面需要通过强化省级统筹,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另一方面,需要采取特殊政策,因地制宜地解决条件艰苦的边远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教师补充问题。例如,能否打破学历限制,通过培训当地的初高中毕业生,培养本地化的乡土教师?由于现在的大学毕业生、特岗教师仍然难以下到村小、教学点,能否招募长期志愿者,实行高工资、有限期的教育服务,而不是要求他们在贫困农村贡献一生?显而易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的不仅是资源,主要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勇于改革的精神。

来源: 中国教育报 作者: 杨东平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